【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8月旺角遊行後黃大仙爆發衝突,一名被捕24歲男大學生涉嫌在警車內以頭襲警,他否認一項襲警罪,今日(1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報稱受襲警員作供時聲稱受傷部位,與醫療報告不一致;被告在上車前,面部及身上無明顯傷痕,但到達警署時鼻樑骨折及多處瘀傷,警員無可能不察覺原因,但作供時未有提及被告撞到硬物,或造成傷勢的原因。
裁判官又指,作供警員並非誠實及可靠的證人,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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