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國務院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近日印發通知,進一步做好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有關工作。通知要求,入境人員應當按照公告要求進行入境前登機前核酸檢測;對符合條件的入境人員,在入境地集中隔離7天後,可轉居家隔離7天。
通知要求,入境人員已完成遠端核酸檢測的,且當地具備封閉轉運管理條件、居家隔離條件(有獨立房間和獨立衞生間)並能進行社區精準管控的,方可在自願基礎上實施「7+7」「2+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檢測措施。入境人員在入境口岸接受海關核酸檢測後,在入境地集中隔離7天並自費進行核酸檢測(原則在進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第5天),檢測結果陰性者可轉居家隔離7天,並於隔離期滿14天後自願自費進行1次核酸檢測。
通知指出,隔離條件能夠滿足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需求的入境口岸城市,可繼續對入境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進行2次核酸檢測。
對居家隔離期間出現異常症狀者和居家隔離結束後核酸檢測陽性者,按照規定及時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診治。排查結果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對其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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