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26日)公布,由7月29日(星期三)起,暫停所有客船及所有沒有在港處理貨物裝卸的貨船的船員換班,並收緊來港進行貨物裝卸的貨船的換班船員、機組人員及其他獲豁免到港檢疫人士的檢測及檢疫安排。
政府表示,暫停所有客船及沒有在港處理貨物裝卸的貨船的船員換班安排,直至本地疫情受控為止。
至於來港進行貨物裝卸的貨船,增設新豁免條件及收緊現有要求,包括這類貨船在本港水域停留期間,所有船員必須留在船上,不得登岸;須進行換班的離船船員在船隻停留在香港期間須一直留在船上,直至獲安排交通工具直接前往機場登機返回其目的地國家;從外地搭乘飛機經機場抵港進行換班的船員,須持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否則將被拒入境。有關船員在抵港後須立刻直接登船,不可在市區停留。船公司/代理亦須為船員提供前往和離開船隻的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同時會服務公眾的交通工具,船員全程必須佩戴口罩等;如未能滿足上述條件,將被拒絕來港進行船員更換。
對於須往返本港與內地、澳門、台灣或外國地區履行其職責的機組人員,以及所有其他經機場到港的豁免人士,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否則來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於指定地點進行48小時自我隔離,或在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航空公司必須為其機組人員提供點對點的交通安排,禁止機組人員使用同時會服務公眾的交通工具來往機場和其下榻的地方。同時,航空公司須確保機組人員於指定地點遵從衞生署要求進行自我隔離。機組人員在港期間應嚴格遵守避免與公眾接觸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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