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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鬼話連篇 博蒙混入閘

2020-07-28
黃之鋒(右二)去年曾赴美國,乞求對方制裁香港,卻辯稱自己「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外國力量對香港以至中國施壓。 資料圖片

黃之鋒(右二)去年曾赴美國,乞求對方制裁香港,卻辯稱自己「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外國力量對香港以至中國施壓。 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報記者 高仁九龍東選舉主任日前去信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要求回應會否繼續推動「民主自決」,以及是否透過參選立法會,借助外力向香港施壓等問題。黃之鋒昨日回信辯稱,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而主張「將選舉戰線及國際戰線連結」則是為了「促進世界和平」雲雲。有政界人士表示,黃之鋒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連國家都能出賣,不可能因一封信就令人相信其洗心革面,而且他過去曾多次為了參選而修改組織綱領,相信今次亦只是為了蒙混過關。

黃之鋒於2016年推動成立主張「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該組織揚言要在香港設立「公投法」,並通過公投決定香港在2047年後的主權和治權歸屬。及至該組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夕解散,黃之鋒一直擔任秘書長一職,近年亦多次以該組織的名義到外國唱衰香港,包括去年9月9日,竄訪德國柏林,妄圖在德國組織反華示威集會;去年9月17日,前往美國參加聽證會,乞求美國國會盡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等等。

扮與「眾志」割席圖「洗白」

但黃之鋒在回覆選舉主任的信件中,卻試圖通過與「香港眾志」割席,為過去的言行「洗白」。他聲稱,退出「眾志」後,將「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考慮本人與香港眾志的聯繫,其實並不適用於考慮本人提名的有效性」。他亦否認自己主張「香港獨立」及「自決」。

對於選舉主任質疑黃之鋒多次以公開方式要求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及制裁香港,黃辯稱,自己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自己亦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對於他曾於今年三月撰文稱,反對派在今次選舉中若實現「35+」,要準備「國際攬炒」,黃之鋒稱,自己參選並主張「將選舉戰線及國際戰線連結」,目的是為了「促進世界和平」。至於選舉主任提及黃之鋒與另外15人發聲明反對香港國安法,是否顯示其反對中央為香港國安制定法律及反對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時,他一方面稱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但同時又矛盾地稱,這不代表必須支持任何形式的立法行為雲雲。

去年圖參加區選被DQ

對於黃之鋒的種種辯詞,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指出,黃之鋒過去長時間的言行,大家有目共睹,不是一紙書信就能夠抹去的,尤其是「香港眾志」為了參選,一再更改其主張,例如2018年周庭在立法會補選中被DQ後,該組織在其網站簡介中,刪去了「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策動公投」、「抗擊天朝」等字眼;今年一月,又將宗旨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等等,今次的辯詞純為迎合參選條件。他直言,黃之鋒立場極端,所作所為「一直踩着國安紅線」,「一個連國家都能出賣的人,還有什麼是做不出的呢?」

黃之鋒去年10月亦曾以個人身份報名參加區議會選舉,被選舉主任質疑其主張「自決」,當時他同樣百般砌詞狡辯,最終仍被裁定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被取消參選資格。

黃之鋒「變臉」言行一覽

回覆選舉主任辯詞

•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壓,自己亦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

過去言行

•2019年9月,到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發言,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2020年3月,發起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在3月20日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會面及提交有關聯署信

•於2020年3月27日,在《華盛頓郵報》撰文,促請美方在即將公布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報告中必須有具體制裁方案

回覆選舉主任辯詞

•我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在立法會內參與跟「國際戰線」相關的範疇,包括促進世界和平

過去言行

•今年三月撰文稱,聯合「立會過半」和「國際攬炒」的政治議程,把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連結起來反制中共,方能增加政權答允「五大訴求」的可能

回覆選舉主任辯詞

•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過去言行

•2018年7月,要阻止基本法23條,必須先阻止《國歌法》立法

•2020年7月,發聲明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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