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3歲男子唐英傑涉在回歸紀念日當天,背着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駕駛電單車衝向警員。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為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在該案不獲保釋,現還柙懲教署看管。他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高等法院將於明日(5日)下午聽取有關申請,並由法官周家明處理,料聆訊約1小時。據悉,唐英傑會由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出庭,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在餐廳任職侍應的唐英傑,涉及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及駱克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動罪則指唐英傑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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