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今日(5日)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不同意大律師公會早前就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所發的聲明內容,認為是政治表態多於法律根據,顯示其不願意承擔政治責任,漠視如期選舉對市民生命健康造成的威脅,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劉兆佳表示,現時香港疫情十分嚴峻,即使能夠如期舉行選舉,也很難達到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候選人無法進行正常的選舉活動,選民外出投票將存在極大的感染風險,甚至引發疫情再度爆發,使香港經濟蒙受沉重打擊。他認為大律師公會建議按《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44條押後選舉14日,不能實際解決現時前所未有的問題,亦不符合該法律的精神,更在政治、管治上造成更大不確定性。
對於大律師公會稱,港府選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押後選舉而產生的立法會任期問題作決定,「做法違反法治社會中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有合法性及法律有確定性的原則,亦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劉兆佳指出,大律師公會時常表現出挑戰中央權威的姿態,實質上是不尊重香港回歸後由憲法和基本法組成的憲制秩序,不承認、不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力,甚至貶低內地法律專家的學識和操守,不僅損害彼此間的關係,更與其大律師的工作自相矛盾。
劉兆佳還表示,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合憲,中央政府亦指《緊急法》符合基本法,但反對派卻惡意使用司法覆核,企圖阻撓特區政府施政。雖然現在《緊急法》的確正受司法覆核挑戰,但政府為了應對緊急情況,不能被冗長的法律程序拖累,果斷押後選舉,將市民的健康放在首位,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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