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三位「大法官」支持國安法

2020-06-03

文/清水河

三位在香港法律界擁有崇高地位的前「大法官」楊鐵樑、李國能及烈顯倫,日前分別表明支持由國家層面立國安法的決定。這些立場鮮明的表態,釋疑解惑,也無異於狠狠地摑了香港大律師公會一巴掌。

猶記得兩周之前,當港區國安法將出台的消息公佈之後,外國勢力以及香港反對派政客立即跑出來瘋狂攻擊全國人大的「決定」,聲稱這是破壞「一國兩制」雲雲。令人側目的是,作為專業團體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不僅沒有秉持中立客觀的態度,反而站在外國政客的立場上,質疑港區國安法的「合憲性」。

但顯而易見,國安立法是中央事權,這是不容置疑的,全國人大已經對此作了權威且詳細的說明。楊鐵樑昨日在聲明中就表示:「每個主權國家都有為其國家安全利益進行立法的固有權利,此一原則是不容反駁的。」而李國能亦稱:「在這情況下(二十三條未立法),同時考慮到過去數年香港發生的事件,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為香港製定國家安全法的決定,是可以理解及合理的。」烈顯倫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提升和完善國家安全法,可以說是刻不容緩。」

論法律地位、論法律知識、論對憲制秩序的理解程度,大律師公會的一幫執委,比得上楊鐵樑、李國能、烈顯倫嗎?上述三位前「大法官」的言論,說明了一個再清晰不過的道理:全國人大的「決定」具有無可辯駁的地位和效力,合憲合法合理。

各界對國安法的具體內容有不同的建議,完全可以理解,但應當堅信,中央的出發點是為香港好,最終出台的國安法,必定會涵納港人意見,也必定是符合「一國兩制」原則要求以及香港特區普通法慣例,符合港人的根本利益。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事者們,是時候放下政治偏見與敵視態度,聆聽上述「大法官」們的意見,重新讀一讀《基本法》!

來源:大公報6月3日A6《井水集》

責任編輯:glory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