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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連環縱火 出獄又犯案判囚5年

2020-08-13
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4月22日,寶林邨寶智樓3個樓層的走廊分別有鞋架及衣物等遭人點火燒毀,期間一名年約60歲女住客因吸入過量濃煙不適,要送往醫院檢查。消防員到場15分鐘將火救熄,認為火警有可疑。警方之後拘捕一名罹患適應障礙症的前航空公司男廚務員,他早前承認三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案件今日(13日)於高等法院判刑,黃崇厚法官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年,在囚期間需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中五畢業的34歲男被告何世文早前承認於2018年4月22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寶智樓用火損壞他人的門簾、升降機走廊天花、照明系統及衣物等,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危害。何在警誡下聲稱:「我一時唔開心,先去寶智樓燒人哋啲野」,而何有包括搶劫在內的七項案底,並在2017年刑滿出獄。黃官判刑時指,何刻意到不同樓層縱火等行為極不負責任,而到3處犯案,可見並非是在一時之氣下衝動。而且何又沒有指定目標隨機犯案,特意以打火機燃燒住戶門簾,增加住戶的逃亡困難度,犯案後更不顧而去,由於被告在出獄後不足一年即再度犯案,黃官最終判其監禁五年。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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