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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起集中監管進口凍品 消殺檢測合格才出庫

2020-08-1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為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保障人們健康安全,8月17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最新通告稱,將全面加強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通過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提前對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櫃離港並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進行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抽樣核檢陽性則直接對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貨主如違規將被納入徵信。

根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有關規定,自8月18日起,深圳市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櫃離港並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經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合格,並取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製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簡稱出庫證明)後方能出庫。

通告要求,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凍品貨主,須按要求如實填報貨主、報關單、車輛、司機、貨物流向等信息。同時,深圳市從事進口凍品儲存、銷售、加工的經營單位,須查驗《出庫證明》,凡是未取得該證明的,不得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抽樣核檢合格的,貨主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限內以「整櫃入庫、整櫃出庫」的方式提貨,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貨。抽樣核檢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據深圳市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為保障集中監管倉高效有序運行,集中監管倉入庫實行網上預約,《出庫證明》可網上查詢,具體預約、查詢方式將另行發布。進口凍品在集中監管倉的外包裝消殺、抽樣核酸檢測、規定時限內倉儲費用由政府承擔。經查實不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的,上述費用由貨主承擔。超期提貨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貨主承擔。

對於違反本規定,存在進口凍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出庫證明》的進口凍品、未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並納入徵信系統。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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