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1日)表示,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她強調,三權須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礎下運行,且一定涉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例如《基本法》規定如果牽涉重大行政決定,中央有最終話語權。
梁美芬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法律最終解釋權,亦可將違反《基本法》的法律發還立法會重議。而高等法院上訴庭在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案,已經清楚指出,三權可以互相制衡,而不是英國式的三權分立。
梁美芬還認為,很多人小學時已經聽過「三權分立」,特區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界人士及部分學者一直有誤解,但去年出現激烈社會運動和騷亂,更演變為港「獨」、「自決」等,因此一定要回到「一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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