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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說出正理 不容歪理橫行

2020-09-02

【文匯網訊】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香港享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權並非跟中央分權,而是由中央政府授權;行政主導的架構是落實中央授權的制度核心,而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過往香港社會對這個重要的憲制問題不清楚或錯誤理解,現時要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事實上,除了所謂「三權分立」之外,本港還存在不少似是而非、煽惑人心的謬誤,流傳深廣、積非成是,反對派不斷以這些歪理搶佔輿論話語權,甚至給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洗腦,導致正氣正理不彰,違法邪說氾濫,令本港法治秩序、穩健發展受到嚴重傷害。如今特首、政府官員終於大聲說清正理,敢於明是非、立規矩,不容歪理橫行,值得社會各界支持仿效。

本港從來沒有實行「三權分立」。回歸前,港督兼任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的主席,立法局議員及司法機關人員都由港督委任;港督則由英國直接委任,港人並無權選港督;直至臨回歸前約十年才開始有立法局部分選舉,並取消由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回歸前,本港亦無司法獨立,本港的終審權在英國樞密院。回歸後,本港實行由中央政府授權的行政主導的政治制度。特首既是特區的首長,代表特區,也是特區政府的首長,負責行政事務;特首既要對特區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每年都要向中央述職。這個「雙首長雙負責」的定位,凸顯特首的權威地位和行政權的主導地位。

這個政治制度的設計,是在中央直轄下、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制度,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也互相配合,基本法對此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定,毋庸置疑。反對派不遺餘力地謊稱「本港行三權分立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刻意無視中央在香港政治制度中的授權地位,以「三權分立」把三權打扮成「固有權力」;二是誇大立法、司法的權力,為以立法對抗行政、搞「法官治港」提供基礎,損害特首的管治權威,狙擊施政。

近年反對派歪理當真理、混淆是非的伎倆層出不窮。這些歪理長期得不到強而有力的辯正、駁斥,正確的、正當的道理寂寂無聲,成為本港政爭不休、社會不安的禍根。

多間出版社修訂通識課本,在「今日香港」單元修訂最為明顯,包括刪走「三權分立」定義。資料圖

多間出版社修訂通識課本,在「今日香港」單元修訂最為明顯,包括刪走「三權分立」定義。資料圖

修例風波中,煽暴派大肆散播「只有暴政、沒有暴民」的口號,要追究「警暴」;有所謂法律精英竟揚言「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事實上,只因發生暴力,警方才依法以適當武力制止暴力,警方執法天經地義,違法與執法、暴力與武力的正邪豈容混淆?但去年黑暴猖獗之時,傳揚正理、正義的聲音相對微弱,無形中令黑暴有恃無恐、變本加厲。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調,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且三權須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礎下運行。(資料圖片)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調,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且三權須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礎下運行。(資料圖片)

還有,本港有「有識之士」長期鼓吹「違法達義」,聲稱「違法挑戰不公義乃文明社會標記」,「追求崇高理想可肆意違法」,令不少年輕人信以為真,走上以暴抗法的歧途。還有,本港少數公務員打着言論自由的旗號,散播抹黑政府的言論,組織煽動反政府的非法集會,明顯違反公務員條例中要求效忠特首和政府的基本要求,與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的宗旨背道而馳;個別傳媒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罔顧專業操守,以捏造事實、歪曲真相的手段醜化、攻擊警方和政府,煽動仇恨、激化矛盾,令違法暴力亂象火上澆油。但這種種亂象背後的所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歪理,也長期沒有得到有力的匡正。

歪理謬論橫行,亂港久矣,是時候揚清激濁、彰善癉惡。特首和教育局主官從教育、公眾層面入手,理直氣壯講清正理,駁斥謬誤,這是有擔當、敢負責的表現,也是本港由亂轉治的重要象徵。社會的知名人士、意見領袖、有良知的傳媒,同樣應大膽發聲,清正理揚正氣,集萬眾之力推動本港風清氣正,重建法治和諧,摒棄政爭,拒絕違法暴力,集中精力謀發展。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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