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泰國憲法法院14日決定受理有關取締人民力量黨等三個政黨的訴訟案。
泰國憲法法院秘書長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針對由最高檢察院此前分別提交的有關要求取締人民力量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等3個政黨的訴訟案,憲法法院將同時進行審理。上述3黨可在15天內向法院遞交針對所受指控的說明材料。
要求取締3黨的訴訟案均由泰國國家選舉委員會提出並提交給最高檢察院,理由是3黨均有一名執行委員涉嫌在2007年底的大選中違反選舉法。泰國憲法規定,如果作為政黨主要成員的執行委員在大選過程中違反選舉法,除了該黨將被取締外,該黨所有執委還將被禁止參政5年。(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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