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涉嫌操縱股價被調查的消息,再次讓國美電器捲入漩渦中心。由於黃光裕本人、國美電器以及有關部門至今沒有正面就此事作出回應,「黃光裕出事了」已經在媒體和家電業形成共識。
黃光裕下落成謎
最早在11月19日,廣州媒體記者就收到手機短信,內容是「國美老闆黃光裕和財務總監周亞飛已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
當天,新華社記者撥打黃光裕手機但沒人接聽;找多名國美電器高管求證,均稱是有人惡意造謠;一些家電製造商則稱沒有聽說此事。
21日,香港媒體最先報道了「黃光裕被拘查」的消息。23日,包括國美電器總裁陳曉、新聞發言人何陽青等在內的高管已不願再接聽記者電話,黃光裕的手機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
黃光裕最後一次公開在媒體上露面是11月10日在廣東汕頭首屆粵東僑博會上。目前下落成謎。
國美亟待解決資金危機
黃光裕控制的國美電器、中關村科技以及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24日都已停牌,等待進一步公告。
分析人士認為,在當前家電市場增速放緩的大環境下,「黃光裕被調查事件」增加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因為不清楚黃光裕被調查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對國美未來的影響目前很難判斷。
即便黃光裕和國美電器都能獨善其身,但國美電器為消除市場不利因素的影響,解決市場信用風險造成的資金流轉危機,今後很可能會採取比較激進的擴張策略,增加門店規模,更多地佔用供應商資金,提振上市公司業績。
分析人士認為,這些影響都不會在短期內體現出來,因此上游製造企業有足夠的時間來考慮對策。
動態國美24日簽下42億元合同
24日整整一天,國美只做了一件事:全力向外界證明,國美的發展沒有受到影響。
24日,位於北京東三環的國美總部鵬潤大廈迎來了一位客人。「今天上午,海爾集團剛與國美集團簽署了2009年第一筆32億元的訂單。」海爾集團副總裁周雲傑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趕赴北京國美鵬潤大廈,一方面是深入協商明年的戰略合作,另一方面是要與國美商洽聯合讓利促銷事宜。
據國美方面稱,周雲傑前腳剛走,當日下午,直轄中國區的夏普家電副總經理劉偉,帶領夏普中國區高層領導一行6人來到國美總部,和國美集團副總裁李俊濤簽訂價值10億元的液晶電視供銷合同。
「對於傳言,海爾、格蘭仕、創維、長虹、海信、TCL、康佳、美的、夏普、飛利浦、索尼、松下、西門子、方太、老闆、帥康等家電業巨頭向國美電器發來聲明,鼎力支持國美電器。」在國美聲明的後半部分,國美表示,自己獲得了多家供貨商的支持。北京日報
動態國美決策層夤夜統一口徑
從可靠渠道獲知,國美電器在24日23點左右結束了一場全國緊急視頻會議。
國美幾名核心決策層參加了會議,與會者還包括國美各分公司和全部職能部門負責人。會議討論了對媒體、供貨商以及普通員工的統一口徑,並根據會議內容將制訂具體公文,即日下發至遍佈全國的800多家門店。
24日早些時候,國美電器宣佈取消原擬晚上舉行的投資者及分析員季度業績電話會議,公司首席財務官周亞飛原定將主持該會議,但據傳周已與黃光裕一起被警方帶走。
在去年,黃光裕將國美電器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給了以公司CEO陳曉為首的7人決策小組。
在24日國美電器公佈三季報後,陳曉表示:「我們非常欣喜地公佈國美前九個月及第三季度的強勁業績。」
國美還稱,公司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尚未受到「黃光裕被拘」事件影響,與供應商的關係亦維持正常。
知情者聲稱
黃光裕涉嫌行賄
24日下午,監管層一位權威人士透露,黃光裕在二級市場的違規行為不僅限於涉嫌操縱*ST金泰。而記者獲悉,黃光裕被查或牽涉到商務部前官員郭京毅案。
知情人士稱,從10月份開始,黃光裕與國美財務總監周亞飛就被「限製出境」;11月17日二人被有關方面約談;11月20日二人正式被北京專案組帶走。
據透露,郭京毅等多個被查官員都供出黃光裕曾向其行賄。有說法稱黃行賄的目的是為國美電器在港上市時繞開商務部相關規定。
一名接近調查部門的人士表示,除已經被查的原商務部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之外,被查的商務部官員又增加了多位。「不過,黃光裕沒有承認。」這位人士強調,僅憑目前證據,仍然不能將黃定罪。
鵬潤地產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國美整體上市時黃將持有的35%非上市國美電器股權注入上市公司不符合有關規定,後來得到批准,可能涉及到行賄的問題。當年國美能否以紅籌股的身份在香港上市完全取決於商務部,國美曾想方設法對商務部相關人士進行多次「公關」。
「黃光裕牽涉其中,主要是為了國美去香港上市的事情,時間大概在2004-2006年期間。」前述接近調查部門的人士非常肯定地說。
國美電器當年採取紅籌方式上市。從買殼到上市、再到整體上市,歷時6年。2004年6月,中國鵬潤以股份和可換股票據支付,出資83億港元向Gome Hodings Limited收購Ocean Town所持國美電器65%的股權,國美電器最終成功實現借殼在港上市。中國鵬潤正式更名為「國美電器」。
當時商務部規定,組建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外方股份比例必須在65%以下。故此,黃光裕只能自己持有35%「國美電器」股權,不能將其注入上市公司。黃光裕曾一度表示遺憾。但2006年3月末,黃光裕就透露,國美電器將母公司一直未上市的35%資產注入香港上市公司的申請已獲商務部批准。
對上述涉嫌行賄之說,國美電器副總裁何陽青接受採訪時一律持「不否認不承認」的態度。(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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