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14日,一名高三男生吃了女同學的一個蘋果,然後聊了幾句。不久,學校政教處就以「發生男女不正常交往」開除了這兩名學生。
據東方今報報道,11月25日,夏邑縣岐河鄉呂橋村張合莊的何帥說,當他的同學正緊張地準備高考時,他只能在大街上閑逛。他說:「吃了女同學給的一個蘋果,聊了幾句,就被學校以『發生男女不正常交往』為由開除了。」
■一個蘋果導致倆高三生被開除
據悉,11月14日中午12時許,夏邑縣第一高級中學分校高三(2)班的學生何帥,到校園超市買些日常用品,在超市門前碰見了他的初中老同學,高三(3)班的小聶(化名)。「我看她拿著一兜蘋果,就開玩笑說能不能給一個,她順手拿起一個遞給我,我還沒有來得及說謝謝,突然跑過來兩個學校政教處的老師,問我們在幹什麼,問完又跑開了。」半個小時後,他就接到了學校政教處的通知:讓他去辦公室。
政教處主任胡占江告訴何帥,有人舉報他和小聶在談戀愛,並打電話讓他的班主任曹雪立過來領人。正說著,胡占江接了一個電話,電話是說現在在政教處辦公室的學生沒有談(戀愛),他們弄錯了。「胡主任就讓我回班學習了」。
下午2時30分,曹雪立告訴何帥,政教處通知他去辦公室。何帥第二次進辦公室,看見小聶也在那裡。「一個女老師說我們倆談戀愛,還說她曾經見過,可我們很少見面的。」何帥說,那個女老師說完後,胡占江遞給他了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我會安排你轉學」,也不再出處分佈告,但是對小聶卻說要開除。說完之後,胡占江就離開了。「對於學生談戀愛,學校沒有任何評判的標準,只要他們覺得你在談(戀愛)就開除,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何帥一氣之下回家了。「學校就這樣開除我,對我的名譽是很大的傷害。」小聶說,她現在已經轉到了永城市光明高中高三(3)班,但這些天來總是無法安下心來學習。
學校貼佈告用廣播宣佈轉學處分何帥離校後的第三天,學校政教處在宣傳欄裡出了一份佈告:查高三(2)班學生何帥與高三(3)班小聶發生男女不正常交往,依據學校《學生管理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以上兩位學生取消在校學習資格,責令轉學之處分。並在全校進行廣播通告兩遍。「我的同學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麼回事,我覺得自己很沒有面子。」何帥說。
11月21日,何帥的父親得知情況後,就領著何帥去了學校,經何父的苦苦哀求,學校也同意他回到原來的班級。「在學校待了不到一天,學校政教處又找我,讓我去一高老校區上學,還說校長已經給老校區的校長打過電話,保證給我安排一個好班。」何帥說,分校開除的學生一般都讓去了老校區,那裡條件和師資不好,不去。「學校這樣出爾反爾,弄得我心理壓力很大。我還怎麼參加高考?」何帥說著哭了起來。他說,他是他們學校重點班的班長,成績在班裡排第7名。
何帥向記者透露,今年在開學前,學校唯恐生源不足,曾以預交學費的形式招攬生源,但開學後發現人員嚴重超標。9月,學校在開各班班長會時,曾「許諾」要開除200名學生「以騰床位」。隨後,他出示了自己偷偷錄下來的「證據」。
■教育局稱學校沒權這麼做
記者在夏邑縣第一高級中學分校網站上看到,在該校公佈的《夏邑一高分校學生違紀懲處條例》中,有這麼兩條規定:一是對在學校內玩手機、MP3等娛樂工具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二是男女生之間在校內外不正常交往、牽手搭背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對於學校的規定,記者調查了該校40名在校生,絕大多數人認為這是「霸王」條文,「不合理和不合禮儀」,導致學習時男女之間也不敢互相「請教問題」。
25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該校政教處主任胡占江,他表示不經學校「一把手」同意,他不能與任何媒體「打交道」。
商丘市教育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夏邑縣一高分校隨便開除學生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制定過分的「校規」也是不應該的,認為學生做得不對,應以批評教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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