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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楊佳 (中新社)
【文匯專訊】中新網報道,記者經過證實,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襲警殺人案罪犯楊佳今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二00八年七月一日,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捅刺、砍擊樓內數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造成六名民警死亡、兩名民警輕傷、一名民警和一名保安人員輕微傷。十月二十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楊佳襲警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楊佳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消息稱,最高人民法院十一月二十一日簽發了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
據知情人士透露,執行死刑前,楊佳神態正常。喝完粥後,大約九點,楊佳被一審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派出的警車帶走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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