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男友拒絕簽字導致孕婦死亡案立案10個月後,據新京報報道,昨天,朝陽法院組織死者的父母與被告朝陽醫院談話。法院將對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結果出來後雙方將對簿公堂。
昨日9時,死者李麗雲的父母準時到庭,朝陽醫院也派出代理人。此前,法庭就朝陽醫院對李麗雲死亡是否存在醫療過錯,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委託鑒定。朝陽醫院申請由朝陽醫學會進行,但李麗雲父母反對相關行業鑒定,要求司法機構鑒定。因雙方意見不一,按規定,法院先委託朝陽醫學會鑒定,如結果不構成醫療事故,患方可再申請司法鑒定。
法官公佈朝陽醫學會的回復,該機構表示因北京市衛生局組織專家評審並有意見,故不再對此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據瞭解,北京市衛生局曾公佈:專家一致認為,由於患者未能及時就診,雖搶救,死亡不可避免。對於朝陽醫學會不予鑒定的回復,雙方均接受。按規定,本案將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一知情人表示,出結果後,庭審就不遠了。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懷孕9個月的李麗雲因呼吸困難被男友肖志軍送到朝陽醫院京西分院。醫院建議剖宮產,肖志軍拒絕簽字,李麗雲和胎兒身亡。今年2月,李麗雲的父母將朝陽醫院和肖志軍訴至法院,索賠121.8萬元。肖志軍失蹤,朝陽醫院成惟一被告。
審理中,李麗雲死因被鑒定為妊娠晚期患支氣管炎和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等症狀,呼吸衰竭而亡。但父母對鑒定結果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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