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快網報道:一位從上海到深圳出差的年輕女白領,凌晨打的時,與的士司機起了爭執,結果下車後還沒來得及拿出行李箱,的士就絕塵而去。
事發數十小時後才把行李箱交還公司的的士司機,是拾遺?是搶劫?
沒看清車型、車牌的女白領,如何在深圳一萬多輛的士中,歷經三天三夜,單槍匹馬,不眠不休,找回了自己的行李箱?
從12月4日起,一篇記述自己親身經歷的帖子在各大論壇和博客上廣為流傳,一時引起眾多網友的關注和熱議。而這位女白領的名字和這篇經歷的篇名——《深圳遇匪》,也成為搜索引擎上的熱門關鍵詞。
帖子摘錄
女白領公司發帖自述:通過推理終於找到那輛車
深圳遇匪——這是上海白領陳小姐的一篇以親身經歷寫成的文章。她標題上所稱的「匪」,是一位她懷疑蓄意帶走其行李箱的出租車司機。
這一文章,從陳小姐所在公司的BBS上一經發出,經其同事博客轉載,再擴散到天涯、貓撲等各大論壇,從12月4日起,一時成為網上熱議的話題之一。
精彩推理
「這是一輛車型方正的車輛,可能是『紅旗』或者『桑塔納』;前車門上有一圈光暈,似乎是一排字或者圖案;後門上有兩個光暈,應該是兩個字。經過統計,我發現前車門上所有企業的標誌都很小,不足以形成截圖中前車門上的大面積光暈。只有叫車電話才佔有這麼大的面積。經查詢,叫車電話為『96511』、企業名稱為兩個字的桑塔納的士,僅有幾百部。搜索範圍大大縮小!」
凌晨打的丟了行李
「我獨自在路邊,沒有發票,沒看見車牌號碼,沒有出租車公司名稱,甚至連車型都沒有看清,手足無措。」
10月24日深夜到25日凌晨1點之間。我從深圳南山區科技南路的公司出發,打車前往福田區新洲路、福強路交會處的賓館,隨身攜帶一個黑色拉桿行李箱,裡面有蘋果電腦、MP3、衣物、名片和票據。為了避免遺忘,上車時我將拉桿箱放在前排的副駕駛座位上。
從事後的GPS行駛記錄上看,兩次由北往南的行程說明司機走了個「S」形。停車時計價器上顯示為60多元。我質問司機,司機的答覆是「走這條路只有一個紅燈」。我十分憤慨,拿100元給他,要求他給我發票,表示我要咨詢相關部門。但是司機十分警覺,拒不給票,要求議價,最後收了我40元,並且沒有給我發票。
意想不到的事情還在後面:我剛下車,車門即關,沒等我踏上人行道,身後的出租車轉踩油門,不走輔道,急轉上主道揚長而去。我的行李箱就放在他右手邊不足20厘米的副駕駛座位上!
事後的GPS顯示,司機從關上門的那一刻起,驅車狂奔20分鐘,中途一分鐘未停,一客未接,直奔到蛇口附近才停下車來。這不是拾遺,這是搶劫!
我獨自在路邊,沒有發票,沒看見車牌號碼,沒有出租車公司名稱,甚至連車型都沒有看清,手足無措。
漏夜苦尋毫無結果
「攝像頭的位置均不理想,或者對著人行道,或者對著遠處,加上時間不夠精確,難以排查,最終竟然沒有找到任何嫌疑車輛的畫面。」
此時已是凌晨1時20分許。我去了案發地點所在的沙頭派出所。根據114的記錄倒推下車時間,大概是1點10分左右。
民警瞭解情況後,認為此事查無實證,不能立案。在我一再要求下,輔警打開新洲路口、藍天賓館門口等了幾個攝像頭,但是攝像頭的位置均不理想,或者對著人行道,或者對著遠處,加上時間不夠精確,難以排查。
但是在交流中我瞭解到如何識別攝像頭:圓的是派出所的,還有一些形狀的攝像頭是交警的;攝像頭有編號,根據編號才能方便地找到攝像頭。
離開沙頭派出所,我馬上趕回公司,通過查詢公司的攝像頭,確定了我上車的時間是在凌晨0點40分左右。並且觀察了附近的街道,驚喜地發現在上車地點附近就有一個攝像頭,距離十分近,大有希望。我咨詢了巡夜的聯防保安,確定攝像頭隸屬於松坪山派出所,便抄下攝像頭編號,奔派出所而去。
因為有確切的時間和攝像頭編號,我很快進入監控室。遺憾的是,這個攝像頭是一個旋轉攝像頭,旋轉一周需要30秒的時間——當攝像頭轉過來的時候,出租車已經面向鏡頭,大燈照得一切都失去形態,直到車燈過去,畫面上只定格了一個模糊的剪影……
帶上紙筆重複走路
「看到自己在車流中奮力地跑的畫面,這種清晰的感覺彷彿把我拉回24小時之前,那一剎那的痛心疾首又上心頭。」
第二天一早,我帶著紙筆,在新洲路和福強路一帶徘徊,腦海裡浮現著夜裡的街道,重複走來時的路,記下附近的每一個派出所攝像頭、每一個交警攝像頭、每一個物業的攝像頭。
我發現賓館物業有一個面向福強路停車場的攝像頭,於是找到物業的監控室,看到監控畫面的主體是停車場,但是畫面的一角有福強路的右轉車道。經過排查,我找到一個有嫌疑的車輛遠景畫面。雖然依然看不見車型,但是可以判斷停車的時間。據此推斷,下車時間可能在凌晨1點到1點5分之間。
中午吃了簡單的午飯,我又抱著希望來到福田交警支隊口岸大隊,希望查看25日凌晨案發路段的監控記錄,遭到拒絕。
華燈初上,夜幕再次降臨。此時離案發時間已經過了20個小時。拿著福強路和新洲路的攝像頭編號清單,我再次找到沙頭派出所。
順著出租車逃逸的方向,我又查看了幾個攝像頭,仍然一無所獲。卻看到自己在車流中奮力地跑的畫面,這種清晰的感覺彷彿把我拉回24小時之前,那一剎那的痛心疾首又上心頭。
所有線索都已經斷了。在凌晨3點的派出所裡,我靜靜地靠在椅背上,身心疲憊。加上之前一個晚上通宵加班,我已經差不多3個晚上沒有睡覺了。
回憶細節鎖定的士
「叫車電話為「96511」、企業名稱為兩個字的桑塔納的士,僅有幾百部。搜索範圍大大縮小!」
26日早晨,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了30多個小時。我盲目地在案發路段和公司之間徘徊,尋找新線索。
我拿著紙筆,盤坐在公司門前的草地上,觀察每一輛經過的出租車,發現他們雖然同樣「紅身白頂」,細節上卻有很多不同點。
此時手裡這張模糊的監控錄像截圖彷彿在訴說一些信息。
經過統計,我發現前車門上所有企業的標誌都很小,不足以形成截圖中前車門上的大面積光暈。只有叫車電話才佔有這麼大的面積。帶有叫車電話的車輛目前只看到「96511」和「安達」兩家。而後車門上的光暈,這應該是「運發」、「鵬運」之類的名字,他們筆畫繁多,而不會是像「小山」這樣少筆畫的名字,也不是「深港」、「迅達」這樣筆畫平均的名字。
經查詢,叫車電話為「96511」、企業名稱為兩個字的桑塔納的士,僅有幾百部。搜索範圍大大縮小!
我頓時精神百倍,倦意全無!「我需要提調你們的GPS紀錄,我現在在公共安全專家局,我的通話有錄音,請您協助調查,並且保管好24日至25日的GPS記錄!」
一段時間之後,我的電話響起……幸運之神降臨了。18號接線員說:「請您27日早上到梅村路4號運發集團總部認領。」
此時是26日下午,距離案發已經有40個小時。
認領失物又起風波
「離開深圳之前我做了最後的努力,將事情經過和證據傳真給深圳公共交通管理部門。但過了15天,仍然沒有接到任何反饋。」
27日上午,我來到運發集團,一進門便看到了自己的黑色行李箱。但拉開箱子後發現,我開會準備的衣物和資料還有先前去成都出差的發票都不見了!
而此時,我看到他桌面上有一份紙面文件,是司機寫的事情經過,物品描述裡儼然有「衣物」兩字,上面還有司機的簽名。司機叫盛明。我馬上將該文件拍照留作證據,並擬制了接受物品清單要求隊長簽字確認,以免他事後抵賴。
司機盛明在兩個小時之後才出現。第一句話就是「我沒有看見什麼衣服。我只玩了電腦」。我指著皮夾問他:「名片夾你動了嗎?上面可以查到指紋。」盛明猶豫後說:「我生氣你說我繞路,就把名片扔了……十幾塊錢而已,賠給你就是了。」
離開深圳之前我做了最後的努力,將事情經過和證據傳真給深圳公共交通管理部門。但過了15天,仍然沒有接到任何反饋。
在3天3夜的苦戰中,我看見了自己的執著和堅強。
帖主其人
主人公是幹練的公司職員
據記者瞭解,事件的主人公供職於上海一家通訊公司。記者花了一個下午,才聯繫上她。接到電話時,她很驚訝,但是隨即表示自己馬上要開會,並給記者留下了她的手機號碼,約定晚上再接受採訪。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她一直沒有接記者的電話。
通過簡短的通話,記者發現陳小姐說話乾脆,反應也很快。根據處理該事件的人回憶,陳小姐個子不高,戴著眼鏡,看起來精明幹練。
當事司機已被辭退
深圳運發集團表示,《深圳遇匪》文中一些說法是「失實的」
12月6日,按照文中所指,記者得悉陳小姐是在運發集團辦公室領到的行李箱。當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位於深圳市梅村路四號的運發汽修大樓。一名領導模樣的男子表示,他們以沒有及時上交失物為由辭退了這名湖南籍司機。在記者追問下,他找到了公司的處理資料,裡面包括一份處理結果、涉事司機的情況說明、深圳交通局信息中心的信訪催辦函。約11時30分,該公司經營部部長林玉志回到公司,他全程負責處理了此事。他表示對《深圳遇匪》一文很不滿意,稱文中出現的繞路、搶劫、公司包庇司機等說法是「失實的」,稱自己「無處伸冤」。
辭退原因
沒有及時交回失物
根據林玉志介紹,的哥姓盛,是湖南人,在深圳運發集團旗下的鵬運出租車公司工作了1年多。10月26日,他將行李箱送回公司,27日陳小姐來認領,雙方就物品丟失產生爭執。28日陳小姐到深圳市交通局信訪投訴,次日該公司公開表示:司機拾獲東西後不及時送回公司,是錯誤的,公司已給予嚴厲批評教育,同時扣留許可證暫停營運。
12月4日,深圳市交通信息中心給運發集團發了催辦函,要求5日內對此事處理完畢。次日,公司對的哥盛先生作出註銷許可證,終止合同,辦理辭退手續處理。
「司機撿到乘客物品,沒有及時交回公司,這就是我們辭退他的原因。」負責處理此事的林玉志說。
記者試圖找到這名的哥,但最終沒有聯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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