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社電昨日,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通報:大量確鑿證據證實,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和「7·21」公交車爆炸案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彥所為。
據杜敏介紹,本月24日10時40分左右,昆明市五華區文化巷76號薩爾瓦多咖啡屋發生爆炸,一名男子在爆炸中受重傷,爆炸未造成其他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物損失。公安機關接報後,立即趕到現場處置並配合120醫護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全力搶救,很快就確定傷者為雲南省宣威市人李彥,2小時後李彥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雲南省公安廳、昆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公安部專家組也在案發當天趕到現場幫助指導案偵工作。通過組織精幹警力採取有力措施開展現場勘驗、走訪調查、屍體檢驗等工作,在爆炸現場提取到包裝物、電雷管、起爆器殘片等大量物證,經對現場爆炸殘留物進行檢驗鑒定為硝銨炸藥,對爆炸裝置殘留物上發現提取的生物檢材與死者DNA檢材進行比對檢驗,結果認定同一,確定李彥就是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的嫌疑人。
專案組綜合現場勘驗、走訪調查、屍體檢驗和現場環境等情況,認定案發當時情況為:李彥從咖啡屋衛生間出門時,背挎於臀部包內的爆炸物意外發生爆炸,可以確定這不是一起針對咖啡屋內某一特定對象的爆炸案件。
偵查技術人員在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現場勘查中發現爆炸裝置殘留物與公安機關正在偵辦的2008年7月21日發生在昆明公交車爆炸案的殘留物吻合,引爆方式相同;從李彥住處查獲的相關痕跡物證也與「7·21」公交車爆炸案殘留物相同,兩案有重大關聯。對此,專案組將兩案並案偵查。(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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