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12月30日報道:湖南郴州的55歲老人彭北京在網上發佈了一份《決鬥書》,這篇看上去有些無厘頭的決鬥書卻讓不少網友懷疑。雖然彭北京的決鬥對象是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曉龍和郴州中院執行局鄭建華局長,但近日,這個看似無厘頭的決鬥書,卻在互聯網引發了無數同情,郴州市委書記批示回應稱有冤屈。
「決一生死」:徒手、用刀都行
11月25日,自稱55歲郴州老人的彭北京,通過博客和天涯論壇等場所,發佈了一封《決鬥書》,該《決鬥書》矛頭直指郴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李某和執行局長鄭某,要求用最原始的叢林法則,以55歲之身,與李某和鄭某等青壯年之軀「決一生死」,來解決有關司法遺留問題。
《決鬥書》發出後,很快在網絡中引起了反響,究竟是無厘頭的炒作還是湖南郴州的司法已經到了需要市民通過決鬥來解決問題?一時間大家猜測質疑不斷。同時,《決鬥書》中的內容也成為網友們關注的焦點,書中除了寫明了彭北京要舉行決鬥的原因,還列舉出了6條決鬥具體事項。這6條事項讓網友們疑惑著,這樣的條款能真正解決目前的問題?
在這份決鬥書中,彭北京提出要在郴州最熱鬧的廣場以徒手格鬥或用長刀、匕首的方式決鬥。並且雙方各邀約20人左右進行見證,而決鬥的結果要以決出生死為最終結論,無論生死,雙方自願接受,不受法律約束,決鬥過後,互不再追究。
決鬥起因:與曾錦春案有牽連
根據這份《決鬥書》和彭北京提供的資料描述,彭北京要與法院院長和執行局長進行決鬥的原因大致是:1995年5月8日,彭與黃某等三方投資設立一家水泥公司,後因內部股權轉讓問題發生糾紛,在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都十分清楚的情況下,由於黃某系時任郴州紀委書記曾錦春(此人剛剛因受賄被判處死刑)的乾兒子,郴州中院在曾的干預下枉法裁判,侵害了彭北京的合法利益,並在執行過程中違法執行,混淆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的區別,將彭北京所投資的公司財產當作其個人財產執行,同時,執行法官還以執行的名義,長年打白條佔用彭的82萬執行款而拒不歸還或說明去向。
2006年,原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在彭北京等市民的持續舉報下被逮捕,發現非法斂財近億元。2008年對曾錦春的庭審表明,曾收受黃某賄賂200多萬元,並多次批示郴州中院如何審判和執行彭北京一案。
彭北京說,2008年11月,曾錦春被一審判處死刑,但他的案子一直沒有得到糾正,雖然得到包括省市相關領導的批示,但均無效果。
彭的博客顯示:2008年8月,中國民事訴訟法學專家張衛平等三名教授做出《專家法律意見》,認定郴州中院至少在內部股權轉讓一案中的執行過程中有明顯違法之處,從執行對像到執行程序到執行方法均有重大過錯,損害了彭北京的合法利益,應該予以糾正。
市委書記:彭北京有冤屈
彭北京發出決鬥書不久,郴州中院對全國媒體的詢問一直保持沉默。
11月28日,郴州市政法委紀檢組長方勇和郴州中院紀檢組長曹文傑約見彭北京,向其通報今年5月完成的一個調查報告,稱郴州中院和相關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近日,彭北京的決鬥書得到了郴州市市委書記戴道晉的重視,他批示說:「這篇文章發人深省,我本人不敢妄斷此文非彭北京所撰,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請李曉龍、鄭建華心平氣和、設身處地地閱讀此文,並以對歷史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覆核,並請上級法院複審」。
法院院長:自己並無過錯
記者瞭解到,彭北京在宜章縣委辦公室看到了市委書記上述這個批示,宜章政府也承諾組織專門力量來調查彭案。
昨日,郴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曉龍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決,依法執行,他自己在期間並無過錯,法院會通過有關途徑來澄清一些事情。對於郴州市市委書記戴道晉的批示,李曉龍表示,法院已經向郴州市委書記和湖南省相關部門做出匯報,「孰是孰非會有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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