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深圳6月7日報道,6日,深圳市正式實施在主要市區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政策。記者6日在深圳部分規定的禁行區域並未發現行駛的電動自行車。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5月26日發佈的《關於在部分區域道路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它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行駛的通告》,從6月6日到12月5日,深圳的電動自行車禁止駛入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寶安等主要市區。
交警部門表示,7月1日前交警部門發現違規行駛的電動車將以勸告為主,7月1日將正式開始處罰,對違規騎行者將罰款200元,如拒繳罰款將暫扣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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