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高鐵沿線存九大突出問題
鐵道部副部長表示,部分環境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線路兩側1000米內存在爆破作業場所
9日,鐵道部副部長胡亞東表示,即將開通運營的京滬高鐵部分環境安全隱患整治還不到位,非法違法行為仍然存在,性質比較嚴重,危害性很大。
胡亞東稱,這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九個方面,包括高鐵線路兩側1000米範圍內,還存在採礦、採石及爆破作業場所;高鐵線路兩側200米範圍內,還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生產、經營場所。
記者9日從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瞭解到,為確保京滬高鐵安全開通運營,我國開展了嚴厲打擊京滬高鐵沿線危害鐵路運輸安全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行動分三個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有步驟、有重點地落實這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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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鐵沿線安全保護區範圍內存在大量非法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生產、經營場所。
2.高鐵線路兩側200米範圍內,還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生產、經營場所。
3.高鐵線路兩側1000米範圍內,還存在採礦、採石及爆破作業場所。
4.部分上跨高鐵的道路橋樑限速、限重等標誌不齊,機動車輛超重、超速、超限行駛嚴重,存在墜落高鐵線路的危險。
5.高鐵部分地段存在挖砂取土、打井取水現象,損壞線路基礎,造成鐵路路基、橋墩沉降,危及橋樑安全。
6.跨越、穿越高鐵線路、站場或在鄰近高鐵線路施工不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不遵守鐵路施工安全規範,危及高鐵運輸安全。
7.損毀、移動高鐵線路兩側防護圍牆、柵欄,拆盜、割盜鐵路行車設施設備,機動車輛超重、超限、超速通行下穿鐵路道路橋涵、公鐵並行路段等,影響高鐵運營安全。
8.部分上跨高鐵的道路橋樑和公鐵並行路段的防護樁等,還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移交地方道路管理部門管理,無法落實養護、維修、管理責任。
9.高鐵線路安全保護區尚未由地方政府依法劃定,安全保護區標樁還不能埋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