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巨商」濁流的警示
很巧合的是,早在1996年,蕭山市市長莫妙榮受賄案發,在當時曾引起很大社會反響。莫妙榮也是公認的經濟強人,特別能幹的官員,不少人認為他是為了謀地方經濟發展「跑部(步)前進」,一不小心「濕了鞋」。包括很多普通百姓在內的人們還絡繹不絕去監獄探望,表達對這位帶領大家「謀發展」的能幹而不乾淨的幹部的同情。
十多年過去了,當年和莫妙榮一個班子、任副市長,也一樣能幹的經濟強人許邁永繼續在同樣的軌道上落馬,而且涉案數額遠大於莫妙榮當年的24萬元。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中國經濟迅猛發展積累的成果越來越大,黨政領導幹部無論是「規定動作」,還是「自由發揮」,權力都越來越有含金量,其決策、判斷、執行的各個環節都蘊藏著無限的商機,具備巨大的創富效應。近年很多案件都表現出「千方百計為公家搞建設」和「千變萬化為個人謀私利」兩手互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兩面性、複雜性。
對這種「小弄弄」逐漸走向「大手筆」的現實,亟需從上自下盡快有針對性地從制度建設上下功夫,加大監督力度,及時遏制,徹底扭轉。
許邁永案件帶給人們的另一個重要警示是,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存在著片面追求經濟發展高速度的誤區,有的地方政府越來越變得像一個經濟組織,紛紛爭當市場經濟的「運動員」而不是「裁判員」。
在很多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的心中,自己就是CEO,就是要當資本運作和市場經營的高手,甚至是最大的地產開發商,開展工作都是用「老闆」的思維,動輒就是算「投資、回報、產出」的賬,而忘記了自己的本職是為社會提供公平正義的公共服務。
這樣的思維熏陶出來的官員,很容易模糊權力的邊界,一門心思和企業家合作撈錢,把人民賦予的行政管理權力當成了可以經營的資本,在為區域經濟搞經營的同時,也很容易「濕了鞋」,由此為個人搞經營變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