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下午經表決,通過了行政強制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從1999年開始醞釀製定該法到今日表決通過,前後歷時12年。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採取的強制性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涉及公共權力和公民權利的關係,應從程序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從而進一步嚴格規範行政強制權。
該法共7章71條,包括總則、行政強制的種類和設定、行政強制實施程序等。其中,明確規定,「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範圍、條件和程序。」「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用法的形式規範行政強制權,體現了行政強制的「法定原則」。
對於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循的「不得濫用」的原則,該法規定,「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採取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不得設定和實施強制。」「實施行政強制,應當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限制了行政強制措施的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