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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幹部「權力期權」案件頻發 戀權因心理落差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04]    我要評論

權力期權「暗流」不止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幹部退休制度實行至今,一直處在不斷的完善之中,但對領導幹部退休後的去向,卻缺乏一個完善的制度性安排,這加劇了退休領導幹部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和擔憂,也加劇了權力期權化的風險。

「當前領導幹部退休後,多數去向低調而神秘,不少甚至徹底淡出了公眾的視線,基本處在組織監管失控,而公眾又無法監督的狀態。」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目前地方黨委、政府對在職領導幹部監管相對較多,而對退休領導幹部,幾乎沒有有效的監督規範手段。」

與古代官員告老還鄉不同,如今的領導幹部退休後,除一部分賦閒在家,與家人共享天倫之外,在身體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有些還熱衷於發揮餘熱,繼續涉足社會公共事務,去向呈現多元化趨勢。

記者經過梳理發現,當前領導幹部退休後大致有五大去向:一、告老還鄉、回報桑梓。二、出任公職。一直以來,領導幹部退休後到人大、政協或各種社會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是中國政壇一種較為常見的現象。三、高校任職。四、著書立說。五、企業兼職。

「應該說,領導幹部作為社會精英群體,長期在政府一線工作,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在退離一線後,利用合適的渠道,繼續發揮餘熱,貢獻自己的知識和智慧,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讓人尊敬的。」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胡仙芝對記者說。

但同時,胡仙芝認為,有必要對退休領導幹部的去向,作更明晰的制度規範。「作為領導幹部,要注意不能留戀原有權力,不能利用權力延伸的影響對權力公正運行產生不當的干擾,更不能利用權力期權來搞腐敗。」

2010年7月,有媒體對A股所有上市公司高管進行篩查後發現,有34家上市公司共聘請了23名證監會前官員擔任高管。在這23名擔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證監會前官員中,官位最高的是局級幹部,一共有3人,官職最小的是科員,共1人,其餘19名多為處級幹部。

「這些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都屬於證監會監管;這些退休領導幹部擁有任職期間建立的很多關係,必然能為企業帶來或多或少的便利或好處。」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經濟學研究所副所長陳明生副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此前深陷「污染門」的紫金礦業,也有福建省上杭縣政界多位退休領導幹部在此任閒職,而且領著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年薪。比如紫金礦業監事會主席林水清此前為上杭縣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監事林新喜曾任上杭縣紀委副書記、常委。

此外,紫金礦業還有來自北京和省裡的前領導幹部。比如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原地礦部前總工程師、中國地質科學院院長陳毓川;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福建省資產評估中心原主任、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福建省財政廳副廳長林永經同時,有些領導幹部還通過各種渠道擁有紫金礦業股份。

從目前情況分析,退休領導幹部所以能權力期權化,法律法規不健全是主要原因。《公務員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但這些規定比較模糊。比如對領導幹部退休後所從事的工作能否認定權力「期權化」,都很難把握。

針對於退休領導幹部受聘到企業,《公務員法》中也有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但現實中,很難判斷某些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是否「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相關規定形同虛設。而法律在規定從業限制監督主體時,也沒有考慮到糾正退休領導幹部違法從業工作的艱巨性。讓「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這似乎並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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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春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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