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世界新聞報報道,6月27日,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對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卡扎菲的兒子伊斯拉姆以及利比亞情報部門最高負責人塞努西等3名利比亞高官發出通緝令,敦促利比亞當局以及國際社會盡快將卡扎菲等人捉拿歸案。但輿論認為,儘管通緝令已經發佈,但要把卡扎菲送上海牙法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成立於2002年。其主要功能是對犯有種族滅絕罪、反人道主義罪、戰爭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它不受理各國各級法院處理的案件,只審理特別重大罪行。它是一個獨立的國際機構,不屬於聯合國系統,資金來源於簽約國以及自願貢獻資金的非簽約國、國際機構、公司及個人。
國際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礎是2002年7月1日開始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因此,該法院僅對規約生效後的上述三類重大國際罪行有管轄權。截至目前,已有114個國家加入該規約,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另有37個國家簽署了該規約,但並未得到各自國家立法機構的批准。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美國、俄羅斯和中國均未加入該規約。非洲許多國家也不是該規約的簽約國,包括利比亞。根據該規約,只有簽約國才有義務逮捕遭國際刑事法院通緝的嫌疑人。
國際刑事法院的通緝令遭到了利比亞政府的拒絕。利比亞司法部長阿爾·加穆迪說,利比亞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合法性,該通緝令是對北約一心要殺死卡扎菲的行為的掩飾。他還指責國際刑事法院只針對非洲國家領導人,卻不去通緝在阿富汗、伊拉克和利比亞犯下罪行的北約國家領導人。
國際刑事法院負責卡扎菲案件的主審法官桑吉·莫納根在宣讀通緝令時強調,檢方提交的有關卡扎菲犯反人道主義罪行的證據相當充分。因此,儘管利比亞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也必須全力配合,盡快將卡扎菲逮捕並送至海牙法庭,以阻止他們繼續犯罪。但是,利比亞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簽約國,不承認通緝令的合法性,不可能給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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