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倡導並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兩年來,中國與歐盟、美國、英國、荷蘭、德國、澳大利亞等有關國家分別舉行了人權對話或磋商,積極參與亞太地區、次區域框架下的人權交流活動。中國非政府組織積極開展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國人權研究會兩次舉辦「北京人權論壇」,先後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官員、學者以及有關國際組織進行了交流,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了新的努力,落實了《行動計劃》的要求。
總之,《行動計劃》的全面實施和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重大進展,是中國政府深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妥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衝擊和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嚴峻挑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中國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堅定不移地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重大進展。可以說,《行動計劃》的全面落實來之不易,取得的經驗彌足珍貴。
一是必須堅持立足國情,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口多,人均資源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高,發展不夠平衡、不夠協調,是中國解決一切問題必須面對的基本國情。促進中國人權必須立足國情,實事求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與人權保障的關係,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將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人權發展的首位,堅持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保障與公民權利、政治權利保障的平衡、協調發展。
二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有效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要將促進人權發展貫穿於構建和諧社會的全過程,始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利和利益問題,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水平。
三是必須堅持依法治國,推動人權在法治的軌道上發展。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完善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以法治促人權,以法治保人權,不斷提高人權的法治化保障水平。
四是必須健全機制,堅持政府主導,統籌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推進人權事業發展。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通過組織召開會議、組織調研和檢查工作等形式,對各部門落實《行動計劃》的情況進行統籌協調監督並組織評估,對《行動計劃》的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繼續堅持和完善聯席會議機制,努力發揮機制優勢,並不斷建立健全和創新機制,發揮協同效用,整體推進人權發展。
當然,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的人權事業也在發展過程中。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的問題依然突出,如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約束強化,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物價上漲壓力加大,部分城市房價漲幅過高,食品安全問題比較突出,優質教育、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分佈不均,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違法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增多。同時,還應看到,我國在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方面還存在不足。受自然、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和制約,中國人權事業發展仍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實現享有充分人權的崇高目標仍然任重道遠。
我們要繼續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健全人權的法律保障體系,全面提升全社會尊重和保護人權的意識,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生活得更有保障、更有尊嚴、更加幸福。(作者王晨,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