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9日)發佈,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利用職務便利在城市建設領域謀取利益的職務犯罪現象尤為突出。最高法將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和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受賄案作為典型案例予以公佈,兩名罪犯經最高法核准後,已於今天上午被執行死刑。
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涉案金額高達兩億七千多萬元。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受賄一億八百多萬元。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分析,兩個典型案件均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兩罪犯同樣都曾經擔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領導。
孫軍工:兩人的主要犯罪行為也均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審批等行政權力違規操作,為自己攫取巨額私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針對職務犯罪被判緩刑比例高,被公眾質疑的問題,孫軍工表示,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解釋,嚴格規範職務犯罪案件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
孫軍工:加大職務犯罪的經濟懲罰力度,不能退贓的,在決定刑罰時應當作為重要情節予以考慮。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絕不手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