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押送車隊次第駛離法院,身穿白色襯衫的張春江,被送回「入住」一年有餘的秦城監獄。
據《財經》雜誌報道,2011年7月22日,這位中國移動集團前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因受賄罪在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迎來了自己的一審判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短短20分鐘的宣判過程,張春江始終面色平靜,對於「死緩」結果,似乎並不意外。辯護律師認為量刑過重,但上訴與否取決於張個人的態度。近半個月前,張春江剛過完53週歲的生日。
接近案情的人士透露,張春江案的查處,源自中央紀委接到的舉報。根據舉報線索,2009年底,辦案人員對與張春江關係密切的商人宋世存、張的「女友」王暉進行調查,患有糖尿病的張聞訊後曾住院。同年12月25日,張春江被「雙規」。而在落馬的兩周前,已預感要出事的他,主動向中央紀委遞交書面材料,把自己可能涉嫌違紀違規的問題作了匯報。
這一亡羊補牢的舉動未能改變他的命運,在接受為期九個月的紀檢調查後,張春江被逮捕,進入司法程序。
張春江身後,中國移動及其旗下公司的高管落馬者眾:四川移動數據部原總經理、無線音樂運營中心總經理李向東,四川移動原總經理李華,安徽移動原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移動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施萬中,重慶移動原總經理沈長富等。
上述人員中,不乏與張春江存在工作交集者,但各案相對獨立,分案處理後,與其他問題人物並無關聯。
據司法材料,張春江被認定的746萬餘元賄款,花錢者主要是前妻姬蓉與女友王暉,送錢者較為集中,分別來自兩名交往多年的身邊人——大學同窗宋世存與朋友張銳,吻合裙帶資本的特徵。
從案情來看,張春江多次受賄行為都發生於個人生活有具體需求的特定時刻,數額、方式與其掌握的巨大行業影響力並不對稱。相比之下,圍繞在其身邊的兩位朋友,對於張春江影響力的利用,堪稱不遺餘力。
張春江
在電信系統內部,張春江的年輕是其最容易被人記住的特點。作為電信系統最年輕的副部級幹部,他陞遷速度驚人。
1985年,自北京郵電大學載波7711班畢業後僅三年,張春江就擔任大連市經濟開發區郵電局副局長。此前一年,其進入郵電部工作的班長宋世存,成為時任郵電部副部長吳基傳的秘書。
在業界廣為流傳的說法稱,吳基傳一次去大連考察時,時任大連市郵政局下屬電信中心局局長的張春江被安排接機,隨後的考察過程中,張春江的業務能力受到吳基傳賞識,仕途由此明朗。
此後,張春江升任大連市郵電局副局長,並於1993年8月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1995年1月,他被上調至郵電部,歷任移動通信局局長、電信總局副局長、辦公廳主任。
1998年,電子工業部和郵電部合併為信息產業部,原郵電部部長吳基傳改任信息產業部部長、黨組書記。同年3月,張就任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一年後的年底,41歲的他被提升為信息產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3年5月,張春江出任剛經歷電信體制改革後的中國網通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張上任之初,通過一系列重組、整合與人員、機構的撤並,以雷厲風行之勢處理了吉通與小網通負債資產等問題。此後又推動了中國網通在紐約、香港兩地上市。2004年網通上市,管理層共獲得約1.5億股期權,其中張春江獲得92萬股期權,但他後來主動放棄了這部分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