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聲在線報道,8月16日,網友在華聲論壇等社區爆料,天津市車主許雲鶴因攙扶違章爬馬路護欄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賠108606元。法院的判決理由之一,是「車主許雲鶴發現王老太時只有4、5米,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發現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網帖發出後,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友直呼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顧:是碰瓷還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雲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行駛到紅星美凱龍傢俱裝飾廣場附近時,恰巧看見王老太由西向東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後王老太倒地受傷。
據許雲鶴回憶,當時王老太橫過半條馬路,準備跨越護欄時被護欄牽絆,落地兩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著就疼!」許雲鶴表示,怕老太出危險,當時他立即停下車,從車裡翻出創可貼給老太包紮上,並撥打了120。就在這時,王老太拿起電話,說了一句讓許雲鶴從頭涼到腳的話,「我在馬路上讓車給撞啦!」
然而,王老太卻有著另一番說法。王老太說,當天她爬中心護欄時,許雲鶴的車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彈起後,趴在車前部,又倒在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