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評社8月22日報道,紐約大學終身教授熊玠在《中國評論》月刊8月號發表專文《南海風雲詭譎及中國因應之道》。作者表示:「所謂南海問題,是指南海水域以及其中島嶼誰屬的爭執。除了中國大陸與台灣以外,還有『東南亞協約組織』(ASEAN,大陸譯為『東盟』)四個成員:包括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與汶來,也對南沙群島有主權上之主張。其實,這本來可以是『冷灶』也可以是『熱灶』的問題。可是近來越南突然在南海問題上對中國劍拔弩張、菲律賓也張牙舞爪。美國更從中『助興』。一時中國『四面楚歌』(雖然6月20日以後越南似有降溫跡象)。究竟其道理何在,與中國應如何因應方能找到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值得我們平心靜氣地探討。」文章內容如下:
南海問題梗概之我見
對於南海主權之主張,中國最早可推溯至漢朝。班固的《漢書地理志》已有漢武帝派遣使臣從南海航行海外各國的記載。漢武帝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在海南設置珠崖、詹耳兩郡,開始管理南海疆域。南宋周去非著《嶺南代答》(1178年)中,對南海諸島也有詳細記載。明代鄭和七下西洋繪《鄭和航海圖》,後載入茅元儀《武備志》,標出了諸島群的名稱和位置。西元1512年《廣東通志》已明確定西沙、南沙群島為中國海防區域。1830年代的《海防輯要》一書,將西沙群島諸島嶼列為中國的海防要地。近代歷史上,有1885年法國與滿清簽訂的《天津條約》,明文承認中國對南海權益之主張。所以,中國認為南海是中國「歷史水域」,其原因乃在此。但時至今日,「歷史水域」之觀念,已不被其他國家所接受。1982年簽訂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對「歷史水域」(historicalwaters)除了在兩處輕易帶過以外,並無任何規定。
今日越南自稱在黎氏王朝(LeDynasty,15世紀)時代,越南已在西沙群島有經濟活動。在1858年,法國簽訂天津條約時,是以越南殖民地的宗主國身份(代表越南)作出以上對中國之承諾。二戰期間,日本趕走了法國人而佔據了越南。但以後在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除了其自身四個大島以及近邊環繞的一些小島以外之一切其他(為其所佔領的)土地與島嶼,包括越南。戰後中國(其時仍為「中華民國」政府)重新恢復對南海島嶼駐軍。在1949年內戰失敗退居台灣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仍保留了在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英文名:ItuAba)的駐軍,迄今如此。在二戰結束而越南獨立以後,越南對南海的立場至少經過兩次改變。在1958年,當坐落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表對南海伸張(包括南沙群島)主權的一個宣言時,當時之北越(共產黨)政府曾有公文致周恩來總理,正式承認中國之主張。
但在1975年北越政府擊敗了南越政府而統一了越南以後,適奉聯合國公佈一項調查,認為南海(與東海)島嶼與石礁底下暗藏豐富的石油與其他資源。自此以後,越南乃開始對南海島嶼(包括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提出它擁有主權之主張(claim)。2004年越南政府發表了一項《白皮書》,聲稱越南對其在「東海」(越南稱南海為「東海」)的領海以及諸島嶼--包括西沙與南沙群島--擁有「無可否認」之主權。但有鑒於爭執各方之共同安全利益,越南願意以和平磋商方式達到解決;而在達到最終解決以前,願意簽訂一項(有關南海問題)「共同行為規範」之協議。
繼越南之後,其他諸國,如(馬來西亞、菲律賓與以後獨立的汶來)也相繼對南海作出類似的主張。有的還在南沙群島某些島嶼有駐軍的記錄。不過,在這些國家之間,仍以越南在南沙佔領了29個島嶼,數目最多。中國1999年還在美祺島與菲律賓有武力的衝突。最著名的武力衝突發生在西沙群島。由於中越的爭執,中國在1994年曾武力擊敗越南而佔領了西沙群島。(記憶中,在那以後,中越雙方並簽有協議,「擱置」彼此對西沙群島的主權主張;但一時無法查出佐證)。其實西沙群島離開中國的海南島與越南是同等距離(均為150海浬)。而且只有中國與越南兩方對西沙群島起爭執。因此比那距離1,000多海浬以外而且有六方爭執的南沙群島,問題要簡單得多。可是今年六月發生的中越船隻糾紛,正好發生在南沙群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