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班報道,从郭美美炫富事件开始,有关红十字会的传闻纷飞,舆论焦点直指红十字会的信誉。真实情况到底怎样,自然有尘埃落定的一刻,不过,一场有关慈善的大讨论似乎已经不可避免地展开了。海峡对岸的台湾,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近20年来蓬勃发展,看看台湾人怎么做慈善,或许会有启发。
谁可以募款?
只有四类组织可做公益募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对于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救助,特别是面对重大突发灾难的时候,慈善的力量就会闪耀出动人的光芒。
台湾社会慈善组织的力量让我们不止一次地感受到。
2009年“八八风灾”发生后,台湾慈济功德会动员了16万人次赴灾区救灾,奉上热食和急难救助金,并进行灾后清扫、陪伴……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台湾红十字组织搜救队第一时间前往四川灾区参加救援,在很短的时间里,台湾红十字组织募到16亿新台币的善款、慈济募集到25亿新台币的善款……
乐善好施,古来有之。但是捐款人首先都想知道应当将代表爱心的款项捐给谁?怎样的组织才能组织捐款?这些募款主体是否合法?在台湾,《公益劝募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界定。
1999年9月21日,台湾发生里氏7.6级的世纪大地震。台湾社会各界于灾后纷纷慷慨解囊,捐款纾难,但也普遍质疑当局对于善款使用的公正性,希望建立完善的慈善捐助制度的声音日渐高涨。此后,2006年,台湾立法部门通过了《公益劝募条例》,并出台了相关细则及配套措施。该条例成为岛内规范慈善事业的滥觞。
该条例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发起公益募款,有权发起公开劝募的团体限于公立学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等4类组织。其中公益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是主要的民间慈善组织。我们比较熟知的台湾红十字组织属于社团法人,而台湾最大的慈善机构慈济基金则是财团法人。据岛内媒体报道,目前,台湾共有财团法人将近4000家,社团法人将近2万家。
台当局也鼓励企业从事慈善。根据台湾地区的税务规定,企业捐赠给政府的捐款可以100%抵税,捐赠给台湾民间团体的税款可抵缴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