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進一步完善死刑覆核程序,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對於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通過提審予以改判。
草案同時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
專家指出,上述修改,完善了死刑覆核程序,體現了國家對於死刑適用的慎重,為進一步保證死刑覆核案件的質量提供了保障。
此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一審、第二審的程序予以完善。對於第一審程序,草案完善了起訴案卷移送制度、開庭前的準備程序。對於第二審程序,草案規定了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範圍,完善發回重審制度。
草案將簡易程序審判的案件範圍修改為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認罪」案件,即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的案件。同時,為強化制約和檢察職能,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判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