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儘管身陷貪污醜聞,但無線電視似乎還是對陳志雲依依不捨,在廉政公署正式起訴陳志雲後的兩個月,電視台宣佈恢復他的職務,但工作範圍不包括藝人管理。
今年6月21號,案件正式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項控罪是陳志雲涉嫌沒有得到無線電視的同意,透過叢培崑任職董事的思潮廣告公司,安排藝人和自己出席活動,最終兩人獲得十六萬元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陳志雲涉嫌向藝人隱瞞演出費用。不過,陳志雲等三名被告都否認控罪。
案件審理過程中,商業活動的主辦商以及多位無線藝員,都出庭或是以出面形式提供供詞。7月15號,也就是審訊進入第15天時,區域法院法官裁定,陳志雲等三名被告五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7月26號,案件終於完成結案陳詞,控方表示,毋須證明陳志雲有貪污意圖,只要能夠證明他從中秘密收取回佣,就可以入罪。
現年51歲的陳志雲可以說是香港人最熟悉的電視台高層,他經常代表無線電視向公眾發言。而除了是無線電視的高層外,他也是活躍於幕前的主持人。
陳志雲1983年香港大學畢業之後,加入政府做政務官長達十年,離開政府後,他加入商業電台,主持電台節目。兩年之後,再轉職到無線電視,扶搖直上,掌管節目部、製作部等五大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