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公權的濫用,看似損害的是部分人的利益,實則在一個權力運行缺乏章法的社會,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上周,大概沒有哪條新聞事件比刑訴法「大修」更引人關注了。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全文於8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隔15年再次修正,草案亮點紛呈,近親屬可以拒絕出庭作證、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等規定,或回歸人倫常理,或強化人權保護,都是歷史性的突破。刑訴法素有「小憲法」之稱,與每個公民的權益密切相關,開門立法徵求意見草案自然引來各方熱議。而爭議的焦點,實質是對公權與私權的規置。
法律修正,呼喚理性探討。針對拘留後通知被拘留人家屬相關條文的修改,有人擔心「可能導致『秘密拘捕』氾濫」,專家從語言文本、修法沿革來分析立法原意,清晰地說明這次修正案把例外情況限定在兩種情形,而且把罪名具體化在很小的範圍內,實際上是對偵查權的嚴格限制。其中約束公權、保障私權的進步,如果秉持一種嚴謹求實的態度來看,自然是顯而易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