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日報報道,「權力集中」、「缺乏制約」……此類字眼頻繁出現在近年來被曝光的一些腐敗案件中。如何約束官員的權力,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
9月14日,在大連召開的世界經濟論壇2011年新領軍者年會上,溫家寶總理在開幕致辭中強調,堅持依法治國,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溫家寶總理的講話引發各界對「權力制約」的熱議。
國土官員借權力斂財
在公眾討論如何制約權力的同時,另一則關於江西、吉林等地國土系統官員收受開發商賄賂的消息,將這場討論推向高潮。
據媒體報道,吉林省松原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陳建設在短短的3年時間內,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出讓、工程發包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300多萬元。其中,2009年,陳建設分別為松原市一家建設有限公司和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繞過「招拍掛」的批地程序,違規拿地4000多平方米和24萬平方米。僅此兩次,陳建設就分別獲得「感謝費」100萬元和350萬元。
據瞭解,陳建設在任松原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吉林省西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項目松原項目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時,有個業內人皆知的辦事原則:「給我多少錢,我給你多少地。」
「對不符合原則的事,我們堅決不予辦理。」這是陳建設在任職期間常說的一句話。而這個「原則」實際上就是看是否有禮送上。
而在江西,該省國土資源廳4名在職副廳長中有3人落馬,而究其原因,不外乎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土地出讓等環節收受賄賂。
據統計,江西國土系統曾經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內,有13名領導幹部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而2006年以來,江西全省11個設區市國土資源局就有4名正副局長、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有29名正副局長被查處。其中,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周宏偉、南昌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何學鋒等一批手握大權的土地官員均赫然在列。
「國土幹部手裡的權力太大了,而權力使用的尺度又太鬆了,把握不好,就會被權力害了。」江西省國土系統的一名官員在歸案後說。
「現在不少政府部門獨攬審批、執法等權力於一身,權力過於集中,事情都由他們說了算,因此很難不出現腐敗行為。」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