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東方早報9月13日報道,在排查廉政風險「全面防控」的同時,中央要求加強「重點防控」。要突出重點對象,把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人事權、執法權、司法權、審批權、監督權等權力的領導幹部作為重點對象,同時要加強對人、財、物管理等關鍵崗位的防控,切實規範領導幹部的用權行為。
據《瞭望》新聞週刊瞭解到的信息,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起草了《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在做進一步修改後,將很快下發。
近年來的中央紀委全會,都對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範權力運行作出了部署。
在排查廉政風險「全面防控」的同時,中央要求加強「重點防控」。其一,要突出重點對象,把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人事權、執法權、司法權、審批權、監督權等權力的領導幹部作為重點對象,同時要加強對人、財、物管理等關鍵崗位的防控,切實規範領導幹部的用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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