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要突出重點領域。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以及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涉及民生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以預防腐敗工作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其三,要突出重點環節,按照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要求,探索科學分解和配置權力的有效方法,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比如,政府投資項目要實行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分離;公共資源交易要實行主管、辦理、評審、監督分離;政府採購要實行管采的機構、職能、財務、人員分離;行政處罰、強制事項要實行調查、決定和執行分離;財政專項資金要實行評審、決定和績效評估分離;專家評審事項要實行審裁分離及對專家管用分離;重大、複雜、敏感的行權事項要實行集體決策等,有效化解權力行使中的風險。
其四,要突出重點任務,權力行使前著重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和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權力行使中著重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及時發現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權力行使後著重通過警示提醒、誡勉糾錯和責令整改等手段,及時糾正偏差和失誤,避免廉政風險演化為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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