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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土部處長受賄840萬判無期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因受賄800餘萬元,原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沙志剛昨日在一中院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前仍有633萬餘元處於繼續追繳中。

招標考試前給企業洩題

46歲的沙志剛曾是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檢方指控,沙志剛於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參加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項目投標資格考試時洩露考試內容,並為該公司承攬相關項目等事宜提供幫助。沙志剛還於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托,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項目提供幫助。期間,沙志剛多次非法收受賄賂共計840餘萬元。

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賈汛(另案處理)稱,自己和沙志剛曾是同學,2004年3月,沙志剛在中電興發公司下組建了一個3S研究所,當時賈汛也在該公司工作。同年8月,賈汛聽從沙志剛的建議辭去工作,並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名為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於沙志剛能夠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攬業務,所以賈汛和沙志剛商定公司收益中沙志剛占65%。2005年至2009年期間,沙志剛通過中介取現或轉賬的方式從公司提走了800餘萬元。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項目底圖製作招標前,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參加投標企業的資格認證考試,沙志剛在考試前就將考試用的原始影像給淘源公司做練習,而正式考試的內容也在影像中。

受審表情平靜

1998年抗洪時,沙志剛曾帶領6名專家趕赴現場,對洪水的狀況進行了準確監測。就是這樣一位對國家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昨天卻作為被告人被帶進了一中院的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沙志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仍有633萬餘元被繼續追繳。宣判過程中,穿著看守所服的沙志剛始終很平靜,直到庭審結束被帶走,也沒有多說。

      責任編輯:d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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