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網報道,中秋節、教師節將近,如何給老師送禮,不少家長感到頭痛,有些老師也很糾結。相比之下,香港就沒有這種風氣,給教師送紅包或教師收紅包,或被廉署請去「喝咖啡」。而教師收禮一經定罪為賄賂,情節嚴重者則有可能面臨10萬港元的罰款以及3年的監禁。
想給老師送禮,也是有禮無門
在香港,即便家長想給老師送禮,也是有禮無門。「我不敢百分百保證,但99.9%的老師是不收學生或家長送的禮品。」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擔任校長20多年的前屯門小學校長會主席周錦祥回答得很乾脆。
周錦祥坦言,平時確會有家長想給老師送禮,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而且老師也會拒收。「除非特別情況,例如學生在老師的教導下取得很大進步,家長感激之下難以推辭,老師或許會收下,但禮物價值一般在100港元以下,還需要向學校報備。」周錦祥介紹,聖誕節、新年等重大節日,學生或家長偶爾會送給老師類似公仔、巧克力等小件物品,但貴重禮品絕對不可能。
如果有教師私下收取禮物而不報備呢?「那這名老師便有『污點』了,將會受到學校的質疑。校董會會對其收禮的情節進行商討,如果嚴重,有可能被炒。」周錦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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