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期,湖北宜都公示鎮長人選,年僅25歲;無獨有偶,北京順義也傳出26歲者擬任副鎮長的消息,這都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爭議。雖然幹部年輕化是一項重要的用人原則,然而時常爆出的最年輕市長、縣長、鎮長,令公眾感到疑惑。幹部年輕化,如何回應公眾關切?
制度選幹部才能心服口服
近日,網上不斷爆出最年輕市長、縣長、鎮長等年輕幹部,引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爭議。其實,只要程序公開、透明、民主,幹部年輕化亦無不可。
選拔幹部關鍵看思想作風、業務素質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苟得其人,雖年輕必舉;苟非其人,雖年尊不授。這有助於打破論資排輩的痼疾,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圍,有利於人才的良性流動和健康成長。
然而,如果缺少嚴格的選拔程序和考核制度,幹部年輕化就可能成為某些地方和部門任人唯親、謀一己之私的工具,因此,不拘一格降人才需要程序正義保駕護航。「制度選人」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平息爭議;「人選人」就不免引發公眾的猜測和質疑。幹部年輕化既有打破論資排輩、促進人才成長的優勢,又有拔苗助長甚至「以人選人」的危險,要揚長避短,關鍵在於堅持程序正義,著力提高年輕幹部選拔的程序化、制度化、公開化水平。
同時也應看到,公眾的理性參與和建設性監督,是促進年輕幹部選拔程序化、制度化、公開化的重要助推力。或許,公眾應以更具理性、包容和開放的心態對待幹部年輕化,質疑之聲不應停留於對「潛規則」的捕風捉影,更應追問工作實績是否嚴格考核、選拔程序是否嚴格執行、用人標準是否嚴格遵循。倘能如此,公眾的質疑就能夠轉化為推動程序正義的良性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