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強拆案承租人持刀砍人
在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違法強拆引發傷人一案中,區拆遷辦在只與聖潮足道館所在4層小樓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魏軍簽訂補償裝修款協議,未按照有關規定與承租人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於今年5月2日凌晨,未經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報經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後,組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和民警對聖潮足道館實施強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強拆人員進入,砍傷1名協警和1名強拆人員。
遼寧省紀委、監察廳決定
●給予興隆台區區長劉世傑行政記大過處分;
●免去李煒興隆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職務;
●給予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李巖行政記過處分,並撤銷原擬任其為興隆台區副區長決定;
●給予區城建環保局黨委書記、局長、拆遷辦主任於申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給予創新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創新派出所所長杜懷俊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給予興隆農場黨委書記、場長魏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法罷免其市、區人大代表職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給予振興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崔蘭芳、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教導員周中達行政記過處分。
●魏軍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