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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就中國訴美國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爭端案發佈裁決報告,維持了美輪胎特保措施。CFP
中國輪胎自找沒趣
WTO專家組和上訴機構認定,中國輸美輪胎絕對數量的增加是客觀的,是對美國輪胎業產生市場干擾的原因之一;雖然不能證明輸美輪胎數量增加是導致市場干擾的唯一原因,但只要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就可以認定存在因果關係;既然《入世議定書》規定的標準是實質性產業損害(material injury),同時沒有對因果關係做進一步的要求,只要進口數量增加是產業損害的原因之一,就可以認定美國的特保措施沒有違反《入世議定書》。就這樣,中國敗訴了。
就技術層面分析,不管是美國,還是WTO爭端解決機構,都分別窮盡適用了對中國不利的自由裁量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調查時,故意迴避了經濟危機和國內輪胎業產業調整的影響,片面強調進口增加的影響。WTO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在界定中國輸美輪胎與產業損害的因果關係時,也在自由裁量權的範圍內,採用了對中國不利的最低限度因果關係標準,變相幫助美國規避了經濟危機和產業結構調整對美國輪胎業的負面影響,讓中國輪胎業承擔了過多責任。所以說此案對中國不公是有道理的。
眾所周知,中國入世談判代表團為加入世貿付出了非常艱辛的努力,在當時的條件下,能達成《入世議定書》規定的標準,已是難能可貴。我們不能把這起輪胎案歸咎於《入世議定書》的苛刻。《入世議定書》的有效期只有12年,到2013年12月結束,其他成員國以後如果對中國產品採取特保措施,就不能再適用這個《入世議定書》了,而應該適用《特保措施協定》規定的條件。也許,中國輪胎業是《入世議定書》有效期間,唯一一個受制於《入世議定書》遭遇特保措施的產業。
早在2005年前後,美國人就對中國輸美輪胎耿耿於懷,稱中國輪胎的質量太次,在美國高速公路上發生的絕大多數爆胎都是中國製造。之後,這種排斥中國輪胎的信息不斷傳遞。但遺憾的是,這些信息沒有引起中國輪胎出口商的足夠重視,還是不斷增加出口力度。2007年底,經濟危機爆發後,我們依然沒有大幅度削減出口,終於成了美國轉嫁國內積怨和經濟危機的替罪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使進出口企業有簽訂合同的充分自由,但強化預警機制,對進出口數量進行適度政府干預非常必要,不能讓企業無視整體民族利益,只顧單個企業的短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