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中央政府提出今年要完成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的任務,努力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如今距年底還有3個月的時間。昨天,國務院辦公廳在中國政府網發佈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指導意見提出,要把住房保障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該意見明確,嚴禁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要依法從嚴處理。同時,政府要增加投入。地方政府要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住建部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住建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要建立約談和問責機制,對項目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地區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地區,要視情況對其政府負責人進行問責。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要盡快明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投資計劃、用地計劃、資金來源渠道等。市縣人民政府要向社會公佈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以及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方式和建設總套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