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工人日報10月2日報道,最近有關公車治理的報道再次引發國人關注。據新華社等媒體報道,9月23日,反腐倡廉專項治理工作匯報會透露,今年全國黨政機關共發現違規公務用車17.26萬輛。
此前,9月20日,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三次會議,審議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處理辦法。與此同時,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登記自查工作基本結束,全面進入糾正處理階段。
2011年9月30日中午12點至12點半,北京北二環中軸路鐘樓北橋北的十字路口,半小時之內累計通過各種明顯公務車牌照的車達17輛。長期關注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葉青感歎,公車改革阻力確實不小。
我國的公車改革始於1993年,幾經波折,延續至今。有學者表示,我國公車治理近18年,儘管收效明顯,卻日益艱難,部分地區甚至有越治越多、越治越超標的趨勢。這無疑值得各方深思。
為此,記者就公車治理難的根源和出路進行了深入採訪。
治理多年 , 越治越難 ?
針對最新公佈的全國黨政機關共查出違規公務用車17.26萬輛的情況,有業內人士和民眾懷疑,是否還存在更多沒有查出來的公車違規使用情況。
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已超過200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接近2000億元。這還不包括超編配車及醫院、學校、國企、軍隊等用車耗費。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為20%以上。
我國公車規範化歷史,可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1988年10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發佈《中央國家機關汽車配備標準的規定》,對公務員配車標準規定為:正部級幹部配專車,副部級幹部不配專車但保證工作用車。
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規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保證工作用車和相對固定用車。」這一規定之後被業內外公認為拉開我國公車改革序幕。
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領導幹部職務消費的要求,將公車改革納入其中。當年中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明確提出「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積極穩妥地進行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工作」。之後從2005年至今,國務院下發的當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中,探索公車改革試點每次均被列為重要改革內容。
然而時至今日,改革進程依舊阻力重重,成果與公眾期待相去甚遠。
以北京市為例,今年8月15日,北京市44個部門公開「三公經費」。媒體調查發現,各部門「三公經費」中,公車花費所佔比例最大,大多佔七八成左右。2011年各部門公車消費中車輛運輸養護費普遍提高,平均每車每年運養費用在3萬元左右,費用最高是北京市安監局,車均運行維護費達4.89萬元。儘管各相關部門都對公車費用「偏高」進行了深入說明,但各界質疑的聲音仍不絕於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