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了甘肅省慶陽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通報指出,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並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嚴肅事故查處。
2011年11月16日9時15分許,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小博士幼兒園一輛號牌為甘MA4975的運送幼兒的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由西向東行駛至正寧縣正(寧)周(家)公路榆林子鎮下溝村一組磚廠門前路段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號牌為陝D72231的重型自卸貨車發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兒19人)、43人受傷。
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車嚴重超員,在大霧天氣下逆向超速行駛,導致事故發生。該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存在車輛違法嚴重超載、非法擅自改裝車輛以及有關部門在校車安全管理方面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管有漏洞等突出問題。
通報指出,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全力以赴做好傷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認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進一步加強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此類事故的發生,國務院安委辦要求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嚴肅事故查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在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的基礎上,嚴肅處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
國務院安委辦強調,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確保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佈查處結果,並跟蹤督促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實。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