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重慶日報報道,昨日,(重慶)萬盛區法院對陳世強等15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黑老大」陳世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十宗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40萬元,其餘1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20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以來,陳世強先後糾集一幫社會閒散人員,通過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陳世強為組織、領導者,陳世波、張德維為骨幹成員,黃勇、曹文均等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組織。
陳世強對手下人員進行有組織的管理和控制,制定了不准吸食海洛因、事前請示、事後匯報、聽從安排、服從命令等諸多規矩。在陳世強的組織、領導下,該組織成員長期在萬盛地區有組織的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逞強爭霸、強索錢款,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法院認為,以陳世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萬盛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破壞了社會正常生活秩序,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降低,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特徵。在綜合考慮陳世強及其他被告人具體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的基礎上,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陳世強、陳世波等8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