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東方早報報道,一邊劫持了29名中國工人,一邊又聲稱是為了他們的安全才將其抓獲。「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他們劫持中國人的目的是什麼?解讀該組織的歷史或許能提供一些線索。
謀求南蘇丹獨立
「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原本是謀求南蘇丹獨立的一個武裝組織。
南北衝突的歷史根源之一來自阿卜耶伊。該地區是蘇丹南科爾多凡省分區,連接蘇丹南北部,面積約100萬平方英里,被南北蘇丹長達1250英里、尚在爭議中的邊界穿越,同時擁有豐富的石油儲藏和肥沃的土地,從而成為南北雙方歷來爭奪的焦點,也是蘇丹暴力最為肆虐的地方。
在歷史上,蘇丹南北衝突直接導致了蘇丹的兩次內戰,第一次蘇丹內戰發生於1955年至1972年。內戰以雙方在埃塞俄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簽訂《阿迪斯阿貝巴協定》宣告結束,南蘇丹成立自治區,但是協定並未消解雙方的緊張關係,最終又導致第二次蘇丹內戰。
1983年5月,因反對政府在全國實行伊斯蘭法,以約翰·加朗為首的一些南方官兵發動兵變,成立了「蘇丹人民解放軍」,此時「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隸屬於「蘇丹人民解放軍」,後者領導的反政府武裝活動引發蘇丹第二次內戰。
2005年1月,作戰雙方簽訂《全面和平協定》,衝突結束。雙方協定南蘇丹在此後6年實行自治,南蘇丹2011年7月9日宣告獨立。此後,「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成為南蘇丹執政黨。而該政黨內部的北方人在鬥爭年代曾參加運動,獨立後卻不能加入南蘇丹國籍,其去向成為問題。為此,「蘇丹人民解放運動」成立了北方局,繼續留在北蘇丹,演變為蘇丹境內的反政府武裝。
與蘇丹政府衝突不斷
但顯然,獨立之後的南蘇丹依然沒有擺脫南北衝突的噩夢。
根據蘇丹政黨法,「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可以註冊為合法政黨,但國家只有一個軍隊和武裝,政黨不許擁有軍隊,必須解散其武裝力量或整編為政府警察部隊。「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拒絕政府要求,反而繼續招兵買馬、擴充兵員。「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還與達爾富爾反政府組織武裝「公正與平等運動」、「蘇丹解放運動(米納維派)」等在南蘇丹首都朱巴簽署了成立「蘇丹革命陣線」的宣言,旨在聯合推翻蘇丹政府。
2011年9月,「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與蘇丹軍方在青尼羅州發生衝突,爭奪該州州府達瑪津的控制權。12月,「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同蘇丹另一支反政府組織「正義和平等解放運動」一同長驅直入科爾多瓦州,和政府軍發生衝突。
儘管南蘇丹人民對新成立的國家日後的發展充滿期待,但是蘇丹總統巴希爾認為北南之間在邊界劃分、石油資源分配、外債分擔等關鍵問題上的分歧隨時可能重新引爆戰事的「定時炸彈」。在此背景下,被綁架的中國工人被學者解讀為「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向政府談判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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