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有代表建議制定《法律監督法》,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建議,可以進一步調研論證。」昨日,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表示。
昨日,曹建明參加了湖北代表團上午的小組討論和下午的全體會議。在20位代表發言後,曹建明說,人代會後,最高檢要開聽取代表審議意見的匯報會。檢察院要求把代表的話原汁原味地記錄,會後專門開匯報會,「成績不談,只談問題,只談批評」,然後再將意見匯總梳理,下發到3300多個基層檢察院。
有代表指出,需要強化檢察院法律監督的權威,應及時出台《法律監督法》,對一些長期重大的執行案件以及多涉及群眾利益的案件,賦予檢察機關可以監督的權力。
談及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呼籲建議制定《法律監督法》,曹建明表示,有代表提出這個建議,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建議,可以進一步調研論證。
焦點
1 貪腐多是否因判刑太輕?
有代表認為,對貪污處罰太輕;也有代表認為,關鍵在執法必嚴明
全國人大代表、菏澤市委書記趙潤田表示,當前貪污腐敗多,群眾意見較大,不從體制機制和法律層面找原因,是絕對不行的。可現在的問題是,大量貪污腐敗行為沒有發現、沒有處理;而被抓住的也處理得不到位,對貪污的處罰太輕,從而助長了這種壞的社會風氣。
「如果貪污50萬元就處以死刑,就沒人敢貪污了。現在對貪污處罰較輕,這對一個人可能是人性關懷,但等於縱容更多人走這條路,違反了基本的人性。」趙潤田說。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銀香偉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王銀香插話說,現在一些人從死刑變死緩,死緩變無期,無期再變有期,處罰不到位。
同樣參加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周玉華對此則持不同態度。他認為,官員在貪污受賄時,不會考慮是否會判多少年;而是覺得可能無法發現。如果一受賄就會被抓,就不會行賄了。「現在查處力度不夠大,一些人覺得人家都收,我不收就吃虧了。」
周玉華表示,現在不是判得不重的問題。按照刑法規定,貪污還是判得比較重的。而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在執法必嚴。要提高破案能力和查處違法犯罪的能力。「如果貪污犯罪都能及時發現,那就好了。但假如每100個人只能抓到1個,那都殺了也沒用。」
2 案件增多是否需要增編?
有代表認為,基層法院應增編製;也有代表認為,應建大調解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華夏集團董事長夏春亭表示,現在基層法院的工作量太大,案件多、人手少、壓力大,必然在辦案時用心程度就差一些。因此,基層法院的編制應該增加,這不是讓隊伍更加臃腫,而是辦案的需要。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濱州市畜牧獸醫研究院院長沈志強則不同意這種說法。他認為,案件多是現在的機製造成的,不是人手夠不夠的問題。「現在一點小事都打官司,大家都鼓勵打官司,還出現了一些職業碰瓷的經理人。案件近年來每年都在增長,這讓我非常擔憂。」沈志強表示,事實上,一些官司即便打贏了,也是一個雙輸的結果,勞民傷財。
沈志強表示,當前中國需要建立大調解機制,要多一些調解的人,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就沒有必要打官司,從根本上讓案件數量下降。
3 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代表建議,應系統研究,樹立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每年都有代表問我,兩高報告那麼好,做了那麼多工作,為什麼來北京開兩會前,我還是會收到那麼多信訪材料,那麼多人反映司法不公呢?」昨日下午,在全團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偉程以問題為自己的發言開頭。
楊偉程表示,從自己所見所聞看,有些基層群眾寧願捨近求遠、另闢蹊徑,也不願意走司法程序。司法的公信力去了哪裡?事實上,很多事情通過一審、二審等正常程序以及審判監督等,完全能夠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現在程序正義被忽視,讓人非常擔憂。
「信任是健康社會的前提,要想獲得他人信任,自己必須誠信。而當下,司法公正的現狀離公眾期望還差得比較遠。」
楊偉程表示,總的來說,大多數案件是正確的,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這個評價遠遠沒有得到公眾的認同。為此,相關部門必須採取措施,消除司法與公眾的隔閡。提升司法公信力,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當前需系統研究,樹立司法權威,讓個案的解決回歸正常程序。
本報記者 蔣彥鑫
司法機關應該注重聽取社會各界和基層群眾的意見;更加重視新聞輿論監督,更加關注網上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網上輿情不能視而不見。當然,司法有其獨立性,不忽視民意,不等於沒有自己的法律判斷,變成牆頭草。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高院院長康為民
執行難,長期以來是困擾司法公正的問題,不能讓當事人贏了官司破了財。執行過程能否不放在法院?讓公安、檢察院等部門交叉進行,讓法院只管安心判案。
——全國人大代表、桂林市環衛處司機廖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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