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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等22名作家起訴蘋果侵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3-2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上一次是百度,這一回輪到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蘋果公司。

雖然「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已經過去,但22位中國作家倚靠「作家維權聯盟」、聯合起訴蘋果公司侵犯個人著作權一事才剛剛進入正題。記者昨日從「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華處獲悉,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的作家已有13位、著作累計59部,著作總書目料將在百部左右。目前,作家們的索賠金額已累計達2300多萬元。

該案預計在下半年開庭,這起跨國官司將使一個老問題升溫至前所未有的熱度:互聯網時代該如何保障作家著作權?

關於22位中國作家聯合起訴蘋果公司侵犯個人著作權一事,作家聯盟的代理律師王國華告訴本報記者,這並不是中國作家第一次向蘋果公司提起維權,但蘋果公司此前從未就作家們的正當要求作出積極回應。

韓寒等作家「忍無可忍」

王國華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中國作家集體訴蘋果」的相關案件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作家們已於2011年12月、2012年1月和 2012年2月先後三批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的作家已有13位、著作累計59部。由於這起訴訟是涉外訴訟,法院需將起訴書送達至蘋果公司美國總部,所需時間較長,預計到今年下半年才能開庭審理。

這起跨國官司源於南派三叔、麥家、當年明月和韓寒等作家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蘋果應用程序商店擺上「貨架」出售,他們認為這是明目張膽的盜版侵權行為,決定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向蘋果公司發起維權戰。

據介紹,作家維權聯盟曾三次發律師函,向蘋果公司提出三個訴求:第一,要求蘋果公司刪除應用程序商店裡被上架出售的盜版中文書籍;第二,要求蘋果公司提供這些盜版書籍上傳者的相關信息;第三,希望能和蘋果公司面對面溝通此事。

被刪書籍死灰復燃

作家維權聯盟發現,在今年2月發出第三封律師函後,蘋果公司刪掉了一部分盜版書籍程序。此後,蘋果公司給他們回復了一封英文郵件,表示已部分刪除了盜版書程序。據王國華稱,蘋果公司此舉似是敷衍了事,因為沒過幾天,他們發現此前被刪除的部分盜版書程序又在應用程序商店裡「復活」了。

他認為,「停止侵權」是作家們最起碼、也是最根本的要求;至於「賠償損失」方面,將具體根據作家的知名度,以及作品的知名度、市場價格和蘋果應用程序商店中該圖書的下載價格等因素來決定。

目前,作家們的索賠金額已累計達2300多萬元。

下載價格4~6元/本

憑借《明朝那些事兒》走紅的作家「當年明月」表示,他很早就發現了自己被侵權的事實。他說他加入此次維權行動,是上個月出版商聯繫他的。「出版商受到的利益侵害更大,出版商維護他們的利益,順便也就維護了我的利益。」

麥家的《風聲》、《暗算》等五部作品也未能倖免。麥家告訴記者,他去年受邀加入作家維權聯盟,開始跟一幫作家一起維權。

麥家認為,蘋果公司的做法不僅損害了作家的利益,還對蘋果用戶具有很強的欺騙性。「在蘋果應用程序商店裡,圖書標價多為4~6元/本,用戶在付費下載時容易誤以為這些書已經得到了作家的授權。」麥家說,「從我個人的經驗來看,中國200多萬蘋果產品用戶多為有文化、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體面人群,很有可能是實體書的潛在消費者。他們受蘋果公司侵權行為的欺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了盜版書籍、損害了作家利益。」

蘋果:

我們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

對於這次維權行動的走向,麥家直言:「如果這種訴訟都贏不了,以後就不要談知識產權了。」他認為,作家集體維權畢竟只是民間行為,目的是推動國家表明態度和立場,促使其今後更加堅定地反盜版:「反盜版比反酒駕更容易,但是力度不夠,如果能像反酒駕一樣去反盜版,就可以解決問題。」

「3·15」期間,多家媒體曝光蘋果公司涉嫌侵害中國作家著作權後,蘋果中國公司媒體負責人發表官方聲明稱:「作為一家擁有知識產權的公司,我們理解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當我們接到投訴時我們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

記者觀察

網絡時代「洛陽不再紙貴」?

西晉太康年間,文學家左思寫了一部《三都賦》,在京城洛陽廣為流傳,讀者競相傳抄,一下子使洛陽的紙張供不應求,紙價漲了好幾倍。然而,在人類進入網絡時代之後,「洛陽紙貴」一詞的出現頻率明顯減少。

或許左思本人並沒有從「洛陽紙貴」中受益,因為他並非賣紙的販子,他也沒有向那些抄《三都賦》的老百姓要版權費。但需知,古代的頂尖作家多半是吃皇糧的官吏,他們寫作賦詩一是出於愛好、展現才華,二是為了以文會友、混圈子。

但著作權的觀念古已有之,因為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有機會、有興趣吃皇糧,他們要生存、再創作,就必須靠寫作賺錢。尤其是今時今日,中國的文化界已進入了百花齊放的階段,很多作家不再都吃文聯、作協的公家飯,像韓寒這樣的暢銷書作家,本質上就是個體戶,得靠讀者賞臉「養」他。

我們不妨想想,進入網絡時代後,中國是否誕生過經典名作?筆者認為沒有。邏輯很簡單:如果我們沒法創造出一個「勞有所得」的著作權環境,作家就無法預期自己寫作的回報,就沒有動力潛心寫作,你叫他喝西北風去啊?

蘋果公司就沒有遇到過專利權被侵犯的情況嗎?不如換位思考一下。就好比我們記者,看到自己辛辛苦苦采寫出來的稿子被網站無償轉載,情何以堪吶?

      責任編輯:Squarefr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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