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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黑功臣」建黑幫斂財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3-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一場中學同學聚會,患有抑鬱症的關建軍享受著平日裡難得的放鬆。

他讓幾個同學打開自己帶來的煙酒,可一個男同學說出的玩笑話,讓他表情緊張了一下。

同學說:「建軍啊,網上有人說你是『陽泉黑社會老大』,你知道嗎?」

關建軍苦笑了一下,答道:「那你給我出本書,講講我的故事啊。」

當時是2009年冬天,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巡警大隊隊長關建軍,正經歷著從警10年來最大的漩渦。

漩渦製造者是姜學斌。3年前,「姜氏兄弟」案發,被媒體稱為「陽泉打黑第一案」,姜學斌入獄。而關建軍正是姜案的舉報者,並配合專案組對姜學斌涉黑團伙進行抓捕。

2009年,姜學斌提前出獄,將關建軍舉報至山西省公安廳督察總隊和刑偵總隊。姜學斌舉報稱,關建軍涉黑,開賭場,手中有10條命案。

漩渦終將關建軍吞沒。2010年5月11日晚,關建軍與幾個同學吃飯喝酒直至凌晨,「他很高興,沒有任何徵兆。」次日早晨8點多,在陽泉郊外的一處住所,酒醉酣睡的關建軍被專案組民警推醒。

曾經獲得山西「打黑除惡」二等功勳的關建軍落馬。舉報者被舉報,打黑者被打黑。

歷經半年偵查後,山西省公安廳公開通報稱,打掉以關建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凍結、查封的資產高達近4億元。

據悉,經縝密偵查,專案組發現80餘名組織成員,抓捕56人;提取、收繳凶器,各種砍刀、刺刀100餘把,鎬把、鋼管等作案工具70餘根,仿六四鋼珠槍7支、獵槍1支、弩3支;收集、整理其涉嫌違法犯罪的書證、物證一千餘件;抓捕了56名涉案成員,查明該組織10餘年來違法犯罪案件46起,凍結該組織資金2.5940億元;查封該組織在北京等地價值1億多元的房產27套;扣押車輛30餘部,其中關建民的一輛勞斯萊斯轎車價值840餘萬元。

加上兩次補充偵查,專案組偵查階段耗時11個月,查明該組織十幾年來在陽泉長期為惡,坐大成勢的經過。他們大肆開設賭場,壟斷娛樂業,收取保護費,霸佔煤炭資源,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嚴重影響了陽泉社會安定,侵害了百姓安全。

2012年1月19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陽泉「關氏兄弟」犯罪團伙宣判,認定關建軍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成立。檢察機關指控關建軍的15項罪名,最終被認定了5項。為首的關建軍、關建民、王紅玉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年、10年。隨後,關建軍、關建民、王紅玉均表示上訴。目前,案件已移交山西省高院審理。

一審庭審中,控辯雙方曾就關建軍等人是否構成「涉黑」,爭鋒激烈。如今,這依然是二審繞不開的話題。

關家兄弟

山西陽泉,燦爛的陽光也無法驅散城市中籠罩的灰霾。

面臨經濟轉型陣痛的「小上海」,顯得無比落寞。陽泉是中國共產黨1947年親手創建的第一座城市。其地下的煤炭經歷了連續100多年的開採後,這個原本中國最大的無煙煤生產基地,漸漸枯竭。

出陽泉市區,一條柏油大道直通山頂,那裡有著遠比市區清新的空氣。關建軍創立的陽泉市犬業協會基地便坐落於此。

關建軍習慣稱這裡為「狗場」。一扇高5米的紅色大宅門將狗場與外隔絕。在這裡,關建軍養狗、放鴿子,並建了兩幢兩層樓的房子,裝修後用於居住。

檢察機關曾指控其狗場征地手續不全即開工建設,屬「未供即用」違法佔地。

山西警方組建「5·6」打黑專案組,在這裡將關建軍抓捕。陽泉市公安局則在現場數個房門和櫥櫃上貼了封條。

祖籍河北正定的關建軍,現年43歲,其人生的故事大都集中於山西陽泉。

關建軍上學愛打架,初中畢業後便在陽泉運輸公司當司機。1988年,關建軍以合同警的名義進入陽泉市城區公安分局,給局領導開車。此時,其父任該局副局長一職。

1995年,關建軍被提拔為城區分局下站派出所副所長,是年不到26歲。之後,他調任上站派出所副所長,分管陽泉市區最繁華地段的治安工作。

也就在此時,關建軍的弟弟關建民,開始從賣熟牛肉、零配件等行當轉到了娛樂行業。

關建民此時認識了姜學斌。姜為陽泉本地人,從經營拉麵館起家,後投資酒店。「當時論名頭,姜學斌比關建民要響得多。」

關建民與姜學斌一度關係不錯,曾短暫合作開遊戲廳。1997年,關建民開始涉足賭場,生意日益紅火。在一審判決書中,關建軍兄弟均被認定犯有賭博罪。

山西警方「5·6」專案組組長劉金祥曾向媒體介紹稱:「開賭場是關建軍團伙的主要斂財手段。不僅關氏兄弟開,他們的成員也開。」

巧合的是,關建軍任職派出所副所長時,負責抓賭工作,而且「工作成績優異」。這些優異的成績則成為其日後火線提拔為城區分局巡警大隊長的鋪墊。

兄弟倆性格迥異,關建軍工作時脾氣火暴,而關建民沉穩內斂。兩人一明一暗,陽泉當地人更習慣稱他們為「關家」。

有熟知陽泉娛樂產業的知情人稱,「後來,市區幾乎所有賭場或多或少與關氏兄弟有關。」

此後,姜學斌經營桑拿洗浴、酒店等,關建民也先後經營歌舞廳、洗浴中心。關建軍案發前,陽泉當地最好的兩家洗浴場所,一是姜學斌經營的「萬水千山」,另一個便是關建民的「南苑天露」。

打造「自己的隊伍」

2000年,關建軍順利升任城區分局巡警大隊長,立即展現了過人的管理才能。

據關建軍親屬所寫的一份材料顯示,關初到巡警大隊工作,只有六七個人,加上七八個協警,遠遠不能勝任繁重的工作任務。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強化隊伍管理,經請示分局領導,辭去了原有的臨時協警,在社會上重新招聘了10餘名退伍軍人及警校畢業生補充警力。

關建軍以個人名義找到黨校同學贊助了兩萬元,購買了警服及警械用品,開展了工作。

此前,關建軍開始與人合夥養過十幾輛大貨車,從事煤炭運輸生意。幾年下來,積累了1000多萬元的資金。法院判決書中描述,在運煤過程中,劉志勇曾欠關建軍錢,後被關建軍指使他人拘禁,寫下「欠關建民10萬元」的欠條後被釋放。這最終讓關建軍被判非法拘禁罪。

此後,關建軍又飼養了幾百隻名貴犬物,與他人合夥建起了狗場。

工作之外掙來的錢,關建軍將一部分用在了警隊,他先後墊資購買桑塔納、摩托車、電瓶車等警用車輛,給警隊使用。「論裝備,巡警大隊在陽泉公安系統裡算最好的。」一名關建軍下屬的協警說,「這是關建軍在打造『自己的隊伍』。」

2003年前後,各種「壓力」讓關建軍患上抑鬱症。「與朋友吃飯時,他只顧一個人喝茶,不與其他人說話。」他的一名同學說,「只有見到老同學,他才會徹底放鬆下來。」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公安部門不再執行罰款任務,協警工資及日常開支變得更加困難。

上述協警告訴記者,向陽泉各大小娛樂場所收取一定的費用,亦是維持巡警大隊人員工資、開銷的重要渠道。

而在各項治安工作中謀取私利,也是司空見慣的事。一審判決書顯示,陽泉吸毒人員張紅衛被抓,要求強制隔離戒毒兩年。他的朋友向關建軍行賄6.8萬元,遂被釋放。這也成為法院認定關建軍受賄罪的依據。

即便如此,關建軍與開著「萬水千山」的姜學斌並無多少交集。「萬水千山裡有客人打110報警,巡警也進不去,他們會有人阻攔,並稱,他們自己可以處理。」該協警說,「因為姜家有親戚在陽泉市公安局任主要領導。」

事實上,關建軍與姜家的衝突,源於王紅玉——被檢察機關指控的「涉黑」組織第三被告人。

小時候,王紅玉與關建軍兩家相距不過百米,王紅玉經常跟著關建軍在外玩耍,關建軍是他眼中的大哥哥。

王在庭審時介紹,姜學斌曾欺負過自己。王紅玉的父親曾在姜學斌的賭場欠下債務。發生矛盾後,姜學斌在陽泉市城區法院狀告王紅玉,訴求後來被法院駁回。

據王紅玉當庭講述:法院駁回姜的訴訟請求後,姜學斌強迫王紅玉的父母搬遷,強佔了王父母的房子,王、姜二人就此交惡。

2003年,王紅玉開始舉報姜學斌。期間,王紅玉找到關建軍,希望他能出手相助。

隨後,一份材料通過關建軍之手,轉交給王紅玉。

2005年5月13日,公安部高層在一封由中央紀委三室轉來的群眾舉報信上做了批示。隨後,公安部派員來到山西陽泉,對舉報信所反映的姜學斌及其團伙涉嫌犯罪問題,進行暗訪,並將暗訪情況以及部領導有關批示轉給山西省公安廳。

當年,山西省公安廳成立「6·13」專案組,立案偵查「姜氏兄弟涉黑案」。當時,關建軍曾配合「6·13」專案組,參與了對姜學斌團伙的抓捕行動。

煤礦爭奪戰

「姜氏兄弟」案發之初,媒體將該案稱之為「陽泉打黑第一案」,並稱「姜氏兄弟黑惡勢力危害九年,今朝被捕」。

這一幕與「關氏兄弟」案發後類似。2010年12月16日,山西省公安廳高調舉辦新聞發佈會。公開通報稱,關建軍涉黑組織十幾年來「開設賭場、欺壓百姓、巧取豪奪、大肆攫取國家資源」。新華社和山西本地媒體以及央視新聞頻道,對該案均做了詳細報道。

2006年8月8日,「姜氏兄弟」一案在山西大同中院開庭。

4個月後,大同市中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證據不足,「姜氏兄弟」組織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故不能認定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姜學斌最終被判刑6年半。

2008年,姜學斌提前出獄,關建軍無疑是他的眼中釘。

資料顯示,2009年7月,姜學斌正式來到山西省公安廳督察總隊,舉報8年前曾舉報過自己的巡警大隊長關建軍。姜的舉報稱:關建軍涉黑。

當年9月,姜學斌再次舉報。接受姜舉報的單位變成了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姜學斌舉報稱,關氏兄弟手中有10條命案,並涉嫌開賭場、打砸,希望公安機關查證。但在一審判決書中,關於命案的表述,無跡可尋。

實際上,讓關氏兄弟越陷越深的,是煤礦經營上的糾紛。

2004年之後,國內煤炭市場日益升溫。此時,關建民開始進入煤炭行業——陽泉當地真正的淘金場。

在煤礦這個全新的領域,關家依靠的人是許建軍。許建軍是陽泉市犬業協會會長,與關建軍熟悉。而許建軍依靠的,是他曾任陽泉市煤炭局局長的一個親戚。

2007年底,關建民與許建軍等幾名股東,以10年1億元左右的價格,合夥承包經營了山西昔陽北坪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坪煤業)。2009年7月,關建民等股東將該煤礦的承包權出讓給華通路橋集團。

關建民由此暴富,「他從中賺了1個億。」關建民的一位親屬告訴記者。

但其中因在土方工程中墊資和賠償款等原因,福建商人黃亦弟拒絕退出,雙方發生糾紛。

2009年4月29日,「4·29」 暴力衝突事件發生。檢方指控稱,關氏兄弟案的多名被告人,於當晚參與了對黃亦弟公司的打砸,最終迫使黃退出北坪煤業工地。2010年春節後,黃亦弟赴北京開始舉報關建民等人。

北坪煤業所在地的北南溝村村民,在關氏兄弟落馬前後也加入舉報陣營。該村村支書吳岳林,也是北坪煤業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長,2009年因涉嫌「吸毒」被陽泉市警方抓捕,被送入戒毒所。

吳家人稱,這是關氏兄弟團伙為爭奪煤礦故意陷害。

幾乎與此同時,另一位與王紅玉有煤礦糾葛的當事人、山西商人李永軍的家屬,也赴京控告王紅玉及關氏兄弟。

於是,在山西警方日後發佈的信息中有這樣的字句:2009年7月,多條有關關建軍等人違法犯罪的舉報線索,從不同渠道彙集到山西省公安廳,公安廳調查組急赴案發地陽泉明察暗訪,獲取了關建軍等人的部分犯罪證據。

2010年5月6日,山西省公安廳成立「5·6」專案組,對關氏兄弟一案立案偵查。5月12日,關建軍被捕。同日,關建民在上海被捕。

此案得到了包括中央和山西省領導的多次批示。該案亦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

偵辦期間,2010年4月剛剛履新的山西省公安廳廳長楊司,曾四赴陽泉指導督辦,以示重視。此後,陽泉市公安局副局長梁華奎、平定縣公安局局長丁福光被紀檢部門調查,二人被指為「關建軍團伙保護傘」。

法庭內外

關建軍被捕後,羈押在看守所一年多,除律師外無人得見。

2011年10月25日上午,「關氏兄弟涉黑案」在山西省長治市中級法院開庭。當日,戴著腳鐐手銬的關建軍走上被告席,與20多名被告人一同出庭受審。原本身材發福的關建軍瘦了一圈,他的雙手抖得更為厲害,連起訴書也翻不開。

此前,「5·6」專案組共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43人,涉及49起案件事實,涉嫌罪名24項。案件歷經兩次補充偵查,法院延長兩個月的審理期限。庭審時,檢察機關的指控人數降至25名,罪名縮減至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受賄罪」等15項罪名。

其中,關建軍與弟弟關建民、好友王紅玉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另有10人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庭審持續了6天,控辯雙方爭論焦點聚集於「是否涉黑」。

檢方指控稱,關氏兄弟「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其行為已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故應以涉黑追訴。

但辯護律師王九川、柳波認為,被告人根本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該案只是把一些零散的事件拼在一起,作為證據出示的不少口供和說法,也都帶有猜測性和評價性,缺乏明確具體的事實。其中一些事實已經法院審判、判決已生效,屬於重複追究。

而法庭之外,角力亦未結束。

2011年11月14日,北京部分刑法、刑事訴訟法專家就山西關建軍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論證。

參加本次論證的專家有王敏遠、盧建平、阮齊林、陳光中、陳興良、張泗漢和樊崇義7位教授。

專家意見書認為,指控關建軍等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缺乏充分、具體的犯罪行為事實支持。指控關建軍涉嫌的其他犯罪行為,包括受賄、非法拘禁和其他違法犯罪事實3起,是個人孤立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具有「有組織」犯罪特徵。

2012年春節前,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書長達129頁。

法院經審理認為,關建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5項罪名成立。

法院同時對檢察院起訴的另外10項關建軍的罪名,不予認定。

法庭內外喧囂,陽泉郊外山頂一片寂寥。在關氏兄弟曾經的住所裡,泳池已經乾涸。往常熱鬧的狗場,只是偶爾傳來一聲狗吠。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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